《密探的故事》全文_作者:罗伯特·希克利

现在,我可真是不折不扣地陷入了窘境。要讲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可真还得费一番口舌呢!所以,我也许最好还是从头说起吧。

我从技校毕业后,到“星际宇航飞船厂”谋得了一个好职业,一直在那儿工作。那些体积硕大、呼啸有声的宇宙飞船可以飞到天鹅座,飞到半人马座,飞到报纸上提到过的任何地方,我从心底里喜欢这些飞船。我是个前途似锦的青年,有很多朋友,甚至还结识了一些姑娘!然而,这一切都无济于事。我无法全力以赴干好工作;因为密摄照相机一刻不停地在拍摄我的双手。密摄照相机本身就十分令人讨厌,而它们的噪音更加叫我难以忍受。

我到“星际宇航飞船厂”的秘密侦探保卫科去诉苦,向他们提出请求:

“监视别人的都是新式的无声密摄照相机,为什么我的就不能和他们的一样?”

然而,他们太忙了,没有工夫处理这件事。

许许多多小事使我烦恼不安,装在我家电视里的那台磁带录音窃听器,就是一个例子。秘密情报部从来就没有动过脑筋,使它运转正常,它一天到晚发出咝咝的噪音,从不间歇。为此,我抱怨过岂止一百次!

“别人的窃听器噪音都比较轻0”我说,“我的那台为啥就这样响?”

然而,秘密情报部工作人员的回答只有一句话:

“我们无法使每个人都称心如意。”

这使我相当痛苦。我猜想政府对我并不感兴趣。

我对那位专门盯我梢的密探也很不满意。在政府的名册上,我是属于“18D”的那类人物①。每个属于“18D”编号的人都有暗中盯梢的密探,不过这些密探都是兼职的。遗憾的是,我的那位宝贝密探活像一个蹩脚的电影演员。他老是穿一件肮脏的雨衣,帽檐压得很低,几乎要把眼睛遮住了。他是个瘦子,整天忧心忡忡,唯恐我会逃走,每一次跟踪,总是寸步不离。啊,他可真是竭尽了一切努力。这位密探这么差劲,我倒反而禁不住为他感到遗憾。但是,受人跟踪,总是不愉快的。每当我去朋友家作客,他总是紧紧地跟在后面,近到几乎要把鼻子凑到我的脖子上来了。我的朋友见了,都不禁哈哈大笑。

“比尔!”他们常说,“这位就是你的宝贝密探吗?”

我的女朋友也十分讨厌那个密探。当然,我不得不到政府侦探法庭去提出质询:

“我为什么不能像朋友们一样,有一个训练有素的密探?”

法庭官员们说他们将郑重考虑我的意见,不过,我心里并不相信。我知道自己地位不高,不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这些小事挫伤了我的自尊心,我十分恼火。

这时,我猛地想到了深层空间——辽阔无垠的太空。那儿有成千上万颗星星,成千上万立方公里的空间;那儿有许许多多类似地球的地方,人们可以安居乐业。毫无疑问,那儿也一定会有一块我的立足之地!我买了好几张星座图,进行研究,直到透彻地了解了深层空间为止。

我花光全部积蓄,买下了一艘旧的宇宙飞船“快星号”。它的四面都有漏洞,引擎也有毛病,实际上,那是一艘危险的飞船。然而,既然我进行冒险的赌注是本人的生命,别人也就无须多管闲事了(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我获得了护照和其它必要的文件——蓝的、红的各种各样的文件。我到工厂领取最后一天的工资,向密摄照相机挥手告别;回到公寓,我把衣服包好;对磁带录音窃听器说声:“再见!”;在街上,我和那位可怜的密探握别,祝他交上好运。

现在,我不会再改变主意了。

还有一件事情要办,我必须到一个特别办事处去领取旅行的签证。签证处那位职员的手是白的,脸是咖啡色的。他冷冰冰地打量着我。

“你要到哪里去?”他问。

“宇宙空间。”我回答。

“不问你这个。我问的是你要到宇宙空间的哪一个部分去?”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说,“只要是宇宙空间就行了——深不可测的空间,自由自在的空间。”

“你的说法太笼统。”那人说,“你一定得讲出究竟要到宇宙空间的哪一块地方去,否则我就不发通行签证。你是准备到‘美国太空’的行星定居,还是要去‘大不列颠太空’、‘荷兰太空’,或者是‘法兰西太空’?”

“什么!太空也有领地吗?”我大吃一惊地问。

“当然罗!我们有‘美国太空’、‘俄罗斯太空’、‘墨西哥太空’、‘比利时太空’、‘中国太空’、‘印度太空’、‘尼日利亚太空’……”

“那么,哪里是‘自由的太空’呢?”我打断他的话头问。

“‘自由的太空’是不存在的!”

“不存在?那么,太空的领地,哪儿是尽头?”

“没有尽头!”他不可一世地回答。

这句话使我颇受震动,其实那也难怪——既然太空存在,就会有人去占领。

“我就到‘美国太空’去吧。”我说。其实,当时不管说上哪儿去,都半斤八两,无关紧要。

那个职员检查我的证件,一直往回查到我童年五岁的时候才罢手。最后,他发给了我通行的签证。

飞船船坞的技师们已经把我的“快星号”修好了,我安全地驾着它腾空而去。眼看地球越来越小,一会儿就完全消失了。这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孤身一人,颇为凄凉。

十五个小时之后,我检查贮藏的食品,发现有一只装土豆的口袋形状与众不同。我打开口袋,里面原来的那五十公斤土豆不见了,却藏着一个少女。

一位秘密的旅客!我瞧着她,目瞪口呆。

“你好哇!”她说,“劳驾帮个忙让我钻出口袋,好吗?当然,要是你愿意重新扎紧袋口,忘掉我在这儿,那也完全可以。”

我帮她钻出口袋。她说:

“你的那些土豆可真叫人受不了。”

她是一位漂亮的少女:蓝眼睛,一头几乎是火红的金发。她的脸很脏。

在地球上,为了见这么一位姑娘,就是让我走上二十里地也心甘情愿。然而在茫茫宇宙中,我可说不上来到底是不是想见她啦!

“你能给我一点儿东西吃吗?”她说,“离开地球之后,我一直光靠生胡萝卜填肚子。”

我给了她几片奶油面包。她吃着面包,我提问了:

“你为什么要到这儿来?”

“为了自由。”她说,“我爱读涛歌,喜欢幻想。我厌倦了地球上的生活,一天也不能再在那儿呆下去了。我希望能够到浓荫遍地的大森林中去漫步,穿过绿茵茵的田野。那儿,没有政府官员,也没有警察!我要歌唱,我要欢笑……”

“那么,你干吗偏偏找上我呢?”我问。

“因为你正在奔向自由。当然,你要是不欢迎,我可以马上回去!”

谁都明白——现在,回到地球上去,已经不可能了。

“你就留在这儿吧。”我说。

“太感谢了!”她十分温柔地说,“你真是我的知音。”

“对了,当然!”我说,“但是,你听我说!咱们还得把几个问题谈谈清楚,首先……”

但是,她却已经呼呼入睡了,嘴角上还挂着一丝微笑。一连十五个小时呆在土豆袋里,把她累坏了。

事不宜迟,我立刻搜查她的手提包,翻出五支唇膏,一些化妆品,一小瓶“金星五号”牌香水,一本诗集,还有她的证件。证件上,她名字下面的“政府特别侦探”几个大字赫然在目。

哼,我早就怀疑她了!普通的姑娘从来没有像她那么讲话的,只有密探才会有这副腔调。

政府还在继续“关怀”着我,真是令人不胜荣幸!宇宙航行似乎也就此不再孤单寂寞。

飞船进入“美国太空”,向纵深驶去。我每天得工作十五个小时,才能使机器运转正常。我注意着飞船四周的薄弱环节,还要使引擎保持低温。梅维斯·欧苔(我的密探叫这个名字)煮饭,并且做一些轻便的家务。她在周围安装了好几架微型密摄照相机。它们的噪音大得可怕,我装聋作哑,佯为不知。

我的心情十分愉快:欧苔小姐为人和气,彬彬有礼;飞船运行一切正常。突然,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当时,我坐在驾驶室里昏昏欲睡,突然看见船舱外面一道强光闪过。我跳了起来,不小心撞到了站在我背后的梅维斯(当时,她正往密摄照相机里装胶卷哩)。

“噢,对不起!”我说。

“没什么,不必介意。”她说。

我把她扶起来。我们俩靠得那么近,我感到亢奋和一种带有危险感的愉快。我可以闻到她的“金星五号”香水味儿。

“你用不着再扶住我啦!”她说。

“好吧。”我回答,却仍然扶住她不放,“梅维斯,我认识你并不算久,但是……”

“但是什么?比尔?”她问。

神魂颠倒的一刹那,我忘记了她是我的密探,我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但是,就在这时,飞船外面又掠过一道闪光。

我松开梅维斯,连忙把飞船的驶速一直降到零,然后,朝四面张望。

外面是辽阔无垠的宇宙,我看见有个身穿宇宙眼的小孩儿,坐在一块太空的流星上面。他一只手捏着一盒信号火箭,另一只手里抱着一只小狗,小狗的身上也穿着宇宙服。

我连忙把小男孩救进飞船,解开他宇宙服的扣子。

“我的小狗……”他说。

“它乖乖的,放心吧。”我告诉他。

“实在抱歉,我是个不速之客。”他说。

“没关系。”我说,“你干吗要在空旷无际的宇宙空间流浪?”

“啊,先生!”他尖声尖气地回答,“我得从头说起。我爸爸是一艘飞船的船长,在一次飞船试航的时候不幸死了。他是一个勇敢的人。不久以前,我的妈妈改嫁了。她现在的丈夫是个大块头,长着一头黑发。两只小眼睛,两片嘴唇老是绷得紧紧的,一副凶相。直到不久以前,他一直是一家大百货公司的售货员,专卖缎带。他向来不喜欢我,这也许是因为我的模样使他想起我去世的父亲的缘故吧——我有一头金色的鬈发,一对大眼睛。我们俩相处得很不好。

“不久以前,他的叔叔死了(我怀疑是他谋杀的),接着他继承了那个老人在‘大不列颠空间’的一笔遗产。因此,我们登上飞船,开始星际航行。

“我们一到达目的地,他就对我妈说:‘雷切尔,孩子已经长大,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我妈不同意,她说:‘德克,他还太小啊!’

“但是,妈妈性格软弱,拗不过她的丈夫(我拒绝叫他‘爸爸’)。他强迫我和小狗弗利克穿上宇宙服,再塞给我一盒信号火箭,说:‘现在的小青年都能在宇宙太空中自己照顾自己啦!’‘先生!’我提醒他,‘离这儿最近的一颗星球,也有几百万公里的路程呢!’‘说得对极了!’他面露狞笑,把我一推,推到了那块太空的流星上面。”

小孩儿停下来换了口气,小狗弗利克也抬起头来瞧瞧我,眼泪汪汪。我给了小狗一碗牛奶,里面放上几块碎面包,一面瞧着小孩儿吃他的那份奶油面包。梅维斯把小孩儿带进卧室,轻手轻脚地把他弄上床。

我回到驾驶室,重新开动飞船,同时打开了飞船各舱之间的电话对讲机。

“醒醒,小傻瓜!”——我听出来是梅维斯的声音。

“你让我睡一会儿吧!”小孩儿回答。

“醒一醒!政府特别侦探处已经委派了我来监视他,为什么还要派你来?他们真如此健忘吗?我真想弄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现在,他的身份已经改变啦。”小孩儿说,“他变成‘10F’类的人物啦,因此必须尽量由最出色的侦探来进行监视。”

“那么,我不是已经在这儿了么!”梅维斯气呼呼地说。

“最近的那一回,你干得太差劲啦!”小孩儿说,“我很抱歉。不过,小姐,政府需要的可是第一流的侦探啊!”

“所以,他们就派你来了,对吗?”梅维斯大声叫着,“哼,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不对!再过七个月,我就十三岁啦!”

“一个十二岁的毛孩子!而我可是埋头苦干的过来人哪!我上过夜校,进行过阅读和研究……”

“这个消息,确实对你打击太大。”小孩儿同情地说,“其实,我也并不是真心想当密探,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宇宙飞船的船长。像我这个年龄的孩子,做密探是进入宇宙的唯一途径。你认为他会让我驾驶一艘飞船吗?”

听到这里,我猛地关上对讲电话。哼,两个专业密探一道前来监视,我真该感到不胜荣幸之至!这说明我还真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但事实上,我的密探只不过是一个小姑娘和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在政府侦探人员的秘密名单上,他们也许只是些末流货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政府仍瞧不起我。

接下去的旅行,一切正常。小罗伊(那个男孩儿叫这个名字)操纵着飞船的方向,小狗乖乖儿地坐在他身旁;梅维斯还是煮饭和做家务;我则担任修补飞船薄弱环节的工作。我们大家都很愉快。

我们发现了一颗渺无人烟的星球,它和地球一模一样。梅维斯喜欢这个星球,因为它体积不大,令人愉快;也因为它拥有绿草如茵的草坪和浓荫遍地的森林。就跟诗集上描写的完全一样。小罗伊则喜欢它那清澈的湖泊和绵延的山岭(它们不高,孩子也爬得上去)。

我们登陆了,开始安家落户。

首先,我从飞船的冷冻箱里把各种各样的动物取出来,让它们解冻。一会儿,它们全都恢复了知觉。

它们顿时成为罗伊的心肝宝贝,他郑重宣布自己是牛马的主人,猪羊的看管,鸡鸭的监护人。他忙于照看动物,秘密小报告却越写越少,最后干脆搁笔不干了。

事实上,你也不能对他这种年龄的密探寄予过高的期望。

我开垦了一块土地,然后就约了梅维斯一起到浓荫遍地的大森林里去远足散步,森林的周围是一片鹅黄翠绿的田野。一天,我们俩坐得很近,在一片小瀑布边上共进野餐。梅维斯漂亮的头发披散在两肩,闪闪发光,深蓝色的眼睛望着远方,茫然若失。她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个密探。“但是,她却是一个密探。”我心里一遍一遍地警告自己,“她是派来监视我的!”

“比尔!”她打破了长时间的沉默。

“怎么?”

“没什么。”她伸出手去拔地上的青草。

我不知道她要说什么。她手抚弄着草坪,一点儿一点儿地移到我的手旁边。我们俩的手握住了,手指紧钩着手指。

好久,我们谁也不说一句话。我从来也没有这么快活过!

“比尔!”

“梅维斯!”

“比尔,亲爱的,你是否曾经……”我永远也不会知道她下面要讲的是些什么话了,我也永远没法知道自己会用什么话来回答她。因为就在这时候,一阵引擎的“隆隆”声传来,破坏了我们俩之间心心相印的沉默。

不一会儿,一艘飞船从天而降。

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从崭新的飞船里面钻了出来,自称“爱德华·沃利斯”。他穿着一件肮脏的雨衣,帽檐压得很低,几乎遮住了眼睛。他是“清流”公司的净水机推销员,在星际飞来飞去推销产品。我表示这儿不需要他的净水机,他说了声“对不起”,就走开了。

但是,他并没有走远。几秒钟之后,他的飞船的引擎就熄火了。

我检查了一下引擎,发现用现有的简单的工具来修理,至少要花一个月的时间。

“实在太倒霉了。”他说,“我很抱歉。不过,我大概只能留在这个星球上了。”

“我想也只能如此。”我说。

他瞧了一眼那艘飞船,面露愁容地说:“我搞不懂它是怎么会出毛病的。”

“也许是你自己把发动机的管道锯断的吧!”我说完,走开了。我亲眼看见发动机管道上有锯过的断痕。

沃利斯先生装聋作哑,只当没听见。那天晚上,我听到他用一架性能良好的宇宙电台在发报。显然,他的地球本土的办公地点决不是什么“清流”公司?而是秘密警察总部。

沃利斯先生干起农活来倒挺有两下子。尽管一天的大部分时间要拿着照相机或者笔记本躲在树后,监视别人,他却还是把土豆和胡萝卜种得井井有条。

罗伊干得比谁都要起劲,像个年轻力壮的农民。梅维斯和我再也不到森林和草坪去散步了,所以,我们之间还有些话始终没有出口。

我们小小的领土上,一切十分正常。我们还有别的客人,一天,国家侦缉局来了一对夫妇,他们伪装成采集果子的旅行者。接着,秘密情报部又派来了两个自称是新闻摄影记者的姑娘,还有一个暗中监视我的品行的“青年记者”。

他们毫无例外都是因为飞船引擎故障,留下不走了。

我既骄傲,又惭愧——居然派了半打密探来监视我,然而他们又全都是些三流货。在我的星球上呆了两三个星期之后,他们都变得非常热衷于农艺,几乎把自己的侦探本行都丢光了。

一时间,我感到十分不快。政府似乎把我这儿当成少年侦探的训练所,要不就是老迈无能的侦探的养老院。不过,我对此也并不耿耿于怀。说句实在话,现在我比在地球上的任何时候都感到幸福愉快。我的密探们都是一些很容易相处的好帮手。

我们小小领土上的生活,幸福而安逸。

我看,这一切将永远维持下去。

可惜,好景不长。一个阴森可怖的夜晚,所有的人都似乎特别忙乱。所有密探的电台都打开了,像是正在接受什么重要的指令。为了省电,我甚至不得不叫几个密探合用一部电台。

终于,所有的电台都关闭了,密探们开始开会。我听到他们叽叽喳喳低语,一直谈到次日两三点钟。第二天,所有的密探都聚集在飞船的起居舱内,愁云满面。梅维斯代表大伙儿,走上前来对我说:

“出了一件不妙的事情。”她说,“不过在告诉你之前,我们还准备要先说清楚另外一件事情。比尔,我们没有一个人是表面上看来的那种正人君子,我们都是政府的密探。”

“噢,真的吗?”我故作吃惊,不想伤他们的心。

“完全是真的,比尔。”她说,“我们一直在监视着你。”

“是吗?”我再一次表示惊讶,“梅维斯,连你也在监视我吗?”

“对的,我也在监视你。”梅维斯十分沮丧。

“好了,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小孩儿接着说。

这真是一个晴天霹雳!“为什么?”我问。

他们面面相觑。最后,沃利斯先生一面用手把他的那顶帽子折来折去,一面回答:“比尔,政府的科学家和律师们刚刚发现,这块宇宙空间原来不是我国的领地。”

“那么,它属于哪一个国家?”我问。

“别激动,”梅维斯说,“好好儿听我说。国际协定里忘记了登记这块空旷浩渺的空间,现在哪一个国家也不能占领它。比尔,由于你是第一个在这儿登陆的人,这颗星球和它周围几百万里的宇宙空间也就都成了你的领地。”

我惊讶不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所以,”梅维斯继续说,“我们没有权利在这儿继续呆下去。我们将马上离开。”

“不!你们不能走!”我大吼一声,“我还没有把你们飞船发动机的管道修好呢!”

“每一个密探都带着备用的发动机——也带着备用的锯。”她轻轻地说。

“永别了,比尔!”梅维斯说着,和我握了握手。

我看着她朝沃利斯先生的飞船走去。这时,我突然意识到——她再也不是我的贴身密探了。

“梅维斯!”我大叫一声,追了上去。她加快脚步,直向飞船。我抓住她的胳膊:“等一等!我要告诉你一句话。这句话,我在飞船上、瀑布旁,曾经一再想说,但是一直没有说出来!”

她企图挣脱自己的胳膊,我只好凑着她的耳朵说:

“梅维斯,我爱你!”

她一听这话,马上扑到了我的怀里,我们接吻了。我告诉她:她的家就在这儿,在这个星球浓荫遍地的森林和鹅黄翠绿的田野之间,和我在一起。她被幸福陶醉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梅维斯就此留了下来,小罗伊也改变了主意。至于沃利斯先生嘛,他的土豆和胡萝卜即将成熟,他要留下来照顾它们。每一个人都找到了一个必须留下来的理由,不走了。

这儿,我是主人、国王和总统——反正我爱怎么称呼自己都行。各个国家的密探(不仅仅是美国)源源而来,为了让大家都有吃的,没多久,我就不得不由国外进口粮食。但是,其它空间的统治者们却拒绝供应,他们认为我在收买和策动他们的密探叛逃。

我发誓没有干过这种事情!密探们不请自来,我可丝毫没有怂恿过他们。

我不能辞职,因为我是这儿的主人;我也不能把密探们赶走,因为我的心肠太软。所以,我就不折不扣地陷入了窘境。

既然我的人民全都是政府的密探,你大概以为他们一定会帮助我统治天下吧!不,他们拒绝帮我干这一行!我是一个农夫星球的国王,没有人会为我去监视别人!

作者简介

罗伯特·希克利(Robert Sheckley,1928-),当代美国著名科幻小说家之一。生于纽约,1962年发表处女作《最后的一次考试》,从此开始了作家的生涯。他的笔调流畅机智,技巧成熟。他的科幻小说情节发展突兀,出人意料之外;字里行间充溢着辛辣的讽刺。当代科幻小说浩如烟海,深刻的讽刺和奇特的故事使得希克利独树一帜,与众不同,赢得了讽刺科幻作家的声誉。

希克利著作颇丰:有短篇集《人类的罗网》、《希克利选集》,长篇小说《文明现状》(1960年)、《未来的旅行》(1963年)、《选择》(1975年)等多种。短篇小说《宇宙的恳求者》荣获1973年度“朱庇特”科幻奖。

近年来,希克利的作品出版数量不多,但质量愈益提高。他的小说不仅发表在科幻小说杂志上,而且经常在美国第一流的文学杂志上刊载。

《密探的故事》是罗伯特·希克利的短篇之一,笔调幽默,情节突兀,清新流畅,韵味深长。它不靠情节怪诞吸引读者,而是借助异想天开的科学想象,对美国现实生活进行了辛辣的嘲讽和无情的鞭挞,富于哲理,发人深省。《密探的故事》属于社会性科幻小说范畴,同样是以星际宇航为背景,却写得别开生面,使人类处处感受到浓厚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气息。

本文据英国安东尼·劳德(Anthony Laude)的改写本译出。改写者运用浅显的语言和流畅的文笔,在不损原作菁华的前提下,简述了一个引人入胜的生动故事。

陈珏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