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仨》原文·邵风华

文/邵风华

舒忠

我们的朋友舒忠曾是大家寄予厚望的人。1990年我大学毕业来到这座小城的时候,就经常听人说起他。一个初中毕业的青年农民,以种地为生,但诗歌写得很漂亮,在不少公开刊物发表过。不用说,对这样的信息我总是格外关注。因此后来的交往也是顺理成章。但如今十几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舒忠却早已在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不见。这么多年来,我再也没在任何报刊上见到过他的诗歌或其它作品。

大约在1992年左右的时候,我在一个叫做保密局的清闭部门坐班,一年下来除了半年搞一次宣传教育,年终搞一次突击检查,再无任何事情可做。因此除了偷偷跑到隔壁的打字室,和几个女打字员关起门来东拉西扯或下下跳棋象棋外,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于是就看看书。于是就重新开始写点东西。于是就认识了舒忠。至于是怎么认识的,也早已经记不起来了。只记得一次和圈子里的一些人喝酒吃饭谈天说地,结束之后,舒忠跑到我的办公室,拿出一沓子诗稿让我看。我那时年轻气盛,心比天高,甚至不把李白放在眼里,自然对舒忠的诗大挑毛病。让我想不到的是,舒忠听着听着忽然放声大哭,其声凄厉,如鬼似狼,加之其人黑脸马面,鼻孔外翻,又哭得涕泗横流,牙龈毕现,可谓恐怖至极,目不忍睹,搞得我手足无措,懊悔不已。经此之后,舒忠再未让我看过他写的任何东西。

那年秋天的时候,舒忠到城里来办一件什么事情,办完之后,力邀我和另外两个朋友,到他远在六十里以外的村里去。他说:“你们下午去,晚上住在我家,让你们听一种声音,肯定是你们没听过的。”目光闪烁,一脸神秘。于是我们找了个礼拜天,冒着小雨,乘公交车到了他家所在的乡镇,然后又租了一辆三轮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他们村。其时舒忠已与村里另一位热爱文学的朋友在村头相迎。然后一行人说说笑笑往舒忠家而去。舒忠激动地跟他老婆介绍了我们,然后杀鸡宰鱼地开始做菜。然后我们就开始喝酒。再然后我们就开始谈北岛、谈海子、谈文学、谈理想。其间,舒忠的那位同村的朋友还拿起篮子,跑到他家的苹果园里,为我们摘来了鲜红透亮的大苹果。喝酒的间隙里,在大家的再三追问之下,舒忠才说出他想让我们听一听他老爹养的蜜蜂晚上在蜂房里擦动翅膀的声音。“听了以后,我们每个人都要写一首诗。”他依然兴致勃勃。但大家既已酒足饭饱,牛也吹得差不多了,都感到有些累,也不觉得他说的蜜蜂弄出来的声音有什么好写的,就纷纷站起来要走。舒忠说什么也不干,拉了那个拽这个,非要我们当晚在他家住下,最后见拦不住,只好给我们每人拿上一瓶他父亲新割下的蜂蜜,送我们出村。我回头向他挥手,看见舒忠的眼里又涌上了泪水,一闪一闪的,就再也不敢看他。

九十年代初,我们就是这样度过了自己的青春岁月和“文青”生涯。在后来的日子里,大家都陆陆续续地结婚生子,也有工作上的一大摊子事要做,联系越来越少了,甚至也不再写诗。至于舒忠,在接下来的七八年的时间里再也没有见过面,只是断断续续听到他的一点消息。听说他后来去了济南,与人合伙办了一本杂志;又听说他已经离婚,决心不再回他那个贫穷凋敝的小村里去了。

直到前年的一个晚上――好像是前年吧,我正在一个饭店里和一些外地来的朋友吃饭,忽然接到了舒忠打来的电话。听得出他十分激动,“你还能听出我的声音吗?”我说:“操,你就是变成了哑巴,只要你啊啊两声,我就能听出来。你以为我没听过青蛙叫?”他说:“你小子这些年一点没变,还是不会说一句人话,就会伤人心。”原来他从济南刚回来,还没吃晚饭呢。于是我在饭店的零点厅里找了个空座,点了几个菜等他。

那天晚上之后,舒忠再一次消失不见。前几天,一个多年前远走深圳的老大姐回来省亲,我们聚在一起,又说起了舒忠。“这小子要是好好干,一定能写出好东西来的。”还有人这样说。

鸿冰同学

许多年前的一个风清月白之夜,我和鸿冰还有另外两个同学倚在路边的一棵槐树上谈心话别。其时,我正在故乡的县城读高二。再过几天,鸿冰就要当兵去了。我们互相拥抱,依依不舍,掏心掏肺,恨不能把肠子都掏出来。虽然都知道总有一天会天各一方,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未来之路,但还是盼望这一天不要来得太快。

鸿冰的大号叫王冰,鸿冰是他的乳名。到了高中阶段还互称乳名,说明我们是一个圈子里的。那时候,我和鸿冰与另外五个同学合称“七君子”,如果不是还有两个女生,可以说好得能穿一条裤子了。我们七个人各有所长,在整个学校都赫赫有名。即便是两个女生,也各有特异之处。女生甲豪侠任性,敢爱敢恨,曾经在一次考试中将她喜欢的一个男生的名字写满试卷的背面上交后飘然而去,惊得同桌的我和那个老师目瞪口呆;女生乙则是回头一笑百媚生,全班女生无颜色,据我们内部统计,我班男生中暗恋伊的同学仅王姓就有六人之多。而鸿冰,当时是全校最著名的歌手,还经常选拔参加县际演出,比一些大小歌星实力强劲得多。我们赞成他去当兵,不仅仅是因为他学习成绩不理想,更是盼望他当兵后能考取个部队文工团什么的,好能一展所长。

鸿冰当兵走前的某一个晚上,我和两个同学一起帮他收拾宿舍里的东西:两条褥子,一床被子,几双臭哄哄的破袜子,一堆快要发霉、散发着怪味的脏衣服。他的一纸箱课本,我们已于几天前和他一块弄到徒骇河大桥上,一起喊着号子扔进了浑浊不堪的河水之中。最后,鸿冰从床下拖出一个死沉死沉的旧书包,一脸郑重地拉着我们,一直来到学校后边的操场上。等他倒出里面的东西,我们才知道那原来是他写给我们班一个女生的情书。“有一些是被人家退回来的,有一些是我写完了没送出去的。”鸿冰说着,摸出一盒火柴。“让它们都统统见鬼去吧。”他先是很小心地把那些信堆在一起,然后慢慢地点着。等一堆信快要烧完的时候,他忽然面朝北方,双膝跪倒,棱角分明的脸在火光映照下呈现出从未有过的庄严和肃穆,然后两行热泪从他的脸颊缓缓淌下。我们三人俱被震动,不由自主地一起抽泣出声。半晌,鸿冰说:“别了,我的初恋;别了,我的学生时代。”在我的印象里,这是一直快乐无忧,整天嬉皮笑脸的鸿冰最为严肃的一次。

第二天,鸿冰好像全然忘记了昨晚的事情,兴致勃勃地说要想办法给我们弄点好东西吃,补补身体。“现在学习这么累,你们得增加营养了。”他的办法原来是带我们到他们村去钓狗。按鸿冰听来的说法,如果狗吃进挂了肉的钩子,就一声也叫不出来,乖乖地让人牵着走。傍晚的时候,我们找到学校狗食堂的一个大师傅,好说歹说要了一块猪肉,答应他钓到狗后弄到他那儿去煮,并把狗皮和大部分的狗肉都留给他,然后又去鱼具店买了一个大钓钩,四个人分骑两辆自行车,直奔鸿冰家所在的村庄而去。我们把自行车藏在村外的沟里,弯腰弓背悄悄进了村,自己觉得好像是四个从天而降的鬼子兵。这样的想象让我们十分兴奋。可惜我们左藏右躲、前跑后蹿地忙活了半夜,还是一无所获。有两次甚至差点被狗咬了,还有一次差点被人当作小偷给抓起来。最后鸿冰十分懊丧,觉得对不起我们,他说:“要不,我把我家狗叫出来弄死吧?”我说:“你是想把你老爹气得心脏病发作啊?”最后一行人空手而归。回去的路上依然是你歌我唱,说笑不已,精神头十足。几天之后,鸿冰当兵走了。他的离去使我们“七君子”迅速缩小分化,最终成了“四人帮”。当时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再次见到鸿冰,已是十七年之后的事情了。

去年春节的时候,我当年最好的哥们之一王佩从他工作的南方某城归来,经在家乡县城工作的几个同学的精心联络,我们一部分同学又聚在了一起。这里面自然就有鸿冰。我说:“本来以为你会当上董文华的战友,以后只能在电视上看你了。”鸿冰嘿嘿笑了两声,然后结结实实给我来了一拳。吃饭的过程中,在他自己和别的同学的口中我才逐渐知道了他这些年来的情况。前些年从部队转业后,他和我们一个同级不同班的女同学结了婚,但婚后两人经常吵架,日子过的一点也不安宁。“我已经习惯了。他妈的,生活和我们那个时候想的太不一样了。我不知道人们为什么老爱说热爱生活什么的,生活有什么好爱的?”他这一句话说得我好长时间打点不起精神参与到他们的说笑中去。

后来王佩在一次通话中告诉我,去年,鸿冰用半年的时间苦熬苦挣地写了一部长篇小说,一笔一划地抄在方格稿纸上,“光稿纸就有四十斤啊。”然后请了几天假,用一个编织袋把手稿装好,背上,跑济南、赴北京,到他所能找到的编辑部、出版社请人看他的小说。结果不但没把他的小说推销出去,还弄得囊中空空,差点回不了家。后来在一次与他老婆的吵闹中,鸿冰一肚子气没处撒,拖出自己的小说手稿就点着了,最后还是他老婆哭着给他抢救出来。

前几天我结婚的时候,鸿冰和几个同学跑来参加我的婚礼,最后喝得酩酊大醉,站立不稳。临走时,鸿冰凑在我老婆耳边说:“你老公不是东西,他上我家去玩,趁我不在家和我老婆睡觉。”这家伙胡说八道惯了,无论多么扯淡的话都是张口就来。看着我老婆听得变颜变色,我只有苦笑不已:等婚礼一结束,一顿审问是免不了了。

老仲经略相公伟志先生

我和清华、长征站在一棵高大的法桐下等仲伟志。北京的春天依然冷风刺骨,身旁的男女面目模糊,臃肿不堪,灰蒙蒙地一闪而过,仿佛是罗伯-格里耶小说中的人物,仅仅是一个又一个性别符号。我们一再地裹紧身上的衣服,尽管这些动作已经十分多余。

我在脑海中勾勒伟志的肖像。清华说去年或者是前年还在济南碰见过他,依然是十分爽利的小伙子形象。我知道他大概和我差不多的年龄,或者大一两岁的样子。我们虽然没见过面,但我很早就看过他的诗。在我的想象中,伟志是一个十分纯粹的诗人。这么多年过去了,也许他早已不再写了。我还知道,他目前在一家有名的财经报纸工作,就是人们常说的“强势媒体”,其它的,就不得而知了。而长征毫不掩饰他的兴奋,依然为几天前与伟志在一个诗歌网站上的偶遇而激动不已。作为十年前的诗歌兄弟,他没有理由不为他们的重逢而高兴。这种情绪甚至把我也感染了。

长征又接到了伟志的电话,说一声“伟志快到了”,然后快步跑去迎接。由于我们站的地方是学校的交通要道,熙来攘往的人群阻挡了我的视线,看不清长征接到伟志了没有。我向清华说起流马对伟志的称呼――老仲经略相公伟志先生。两个人相视一笑。

不一会儿,长征带着长身玉立的伟志来到我们面前。伟志的俊朗和洒脱还是出乎了我的预想。在北京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他竟没有丝毫的风霜之色。我们热烈地握手,仿佛是失散多年的兄弟,有种久别重逢的温暖。

在清华那间刚刚收拾出来的临时寓居里,我们分别述说仍在山东的旧识,都慨叹时光的飞逝,人物事故,种种都如前朝。伟志动情地说起《诗歌》的复刊,说起当他知道《诗歌》复刊号由我操作之后,特地去网上找了我的诗歌来读。我知道伟志曾是《诗歌》同仁。长征开玩笑说伟志是在检验新的《诗歌》主编是不是够格吧?伟志说:“哪里哪里,我连风华的博客都常去看啊。”长征由于要去看望一个朋友,打了个招呼匆匆走了。然后伟志提议去吃饭,我们于是下楼,又在路旁等到了闻讯赶来的另一个朋友,由伟志带着,一行人迤逦向学校北门而去。

我们在一家名为“苗王宴”的酒楼里坐下来,伟志点了一桌子新鲜美味的苗家菜。邻桌的喧闹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谈兴,各种话题不断变幻。在喝酒的间隙里,大家都对清华将来的事业和工作提出殷殷期望。这是诗歌带来的友谊。也是我对诗歌心存感激的原因之一。

在伟志的坚持下,晚上的住处依然由他安排。在和平里宾馆,刚进了房间坐下,伟志突然想起:“我把你给我的《诗歌》忘在酒店里了!”而当第二天上午伟志来宾馆找我们的时候,他对着我举了举手里拿着的一个文件袋:“《诗歌》又被我找回来了。”就像很多人说的那样――我的心里一下子涌上一股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