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让我回味无穷作文600字

【第11篇】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汉乐府

小时在课堂上学了这首诗,于是日日夜夜希望能有机会也能去看看,我从小在城市长大,每天只是见了汽车便是马路,见了马路便是高楼大厦。草原、蒙古包、羊群在我心中是个似梦又似佛堂般神圣的地方。

终于到了这天我可以去看看蒙古了,一闭眼便是从百余年前的女真人开始的直到今天。在飞机上隐隐地看到了些许绿色,我知道(蒙古)不远了,就在前面……

下了飞机(我)飞也似地上了旅游车,在轰鸣的马达声中我心里想的却是啥时候能到希拉穆仁?能骑马吗?怀着忐忑旅程开始了。在四个小时后便到了希拉穆仁,这时正是7月,在北京转机时我热得简直活不下去,可是这里却是清新的空气,有几分凉爽。再看这片地方遥眼望去天上的云、地上的草,全然是“天苍苍、野茫茫”,天地相接处一片绿色,草上尚有晨曦的露水晶莹的把光色散七份再投到另一个叶上,生机盎然的景色,我被这景象所触动,感觉这才是我想要的,为了它我可以放弃一切,这是我的信仰所在!

下了车,按照蒙古人的礼数是要喝迎宾酒的,并且第一个下车的人要和满满的六小杯后再倒五小杯给第二个下车的人,依次类推,到了一杯,后面的人就都喝一杯,我在车上发呆未曾听到,所以车一停猴急的蹿了出去,一个大叔在我一下车便给了我一杯东西,我不忍拒绝他的好意,一口便喝了下去,辛辣的液体灌进了我的喉咙,我傻了,居然是酒,我也不好说要走,他拉住我又给了我5杯,我想我要晕了……

在全团的笑声中喝完了酒之后翻背上马,西风烈烈,马飞奔了起来,一开始很慢后越来越快,我不知为什么突然想到了“醉驾”两个字,但风拂过脸庞便全然忘了。蓝天白云下,茫茫草原中微醉驰马绝尘在天地中。人生至此何乐而不为?这便是让我回味无穷的蒙古。

【第12篇】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大家都知道,书是我们的好朋友。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我”和小朋友们在百草园塑雪罗汉和捕鸟的经历让人神往,《珍珠鸟》中那可爱的珍珠鸟与人和谐相处的情景难以忘怀……书是让我回味无穷的,爱书是读者的喜爱,因为书陪伴我们成长的心灵。

我也是小时候我读了不少课外书,有《鲁滨逊漂流记》、《地心游记》、《城南旧事》、《中华上下五千年》、《海狼》等许多许多的书,我都爱看。有时中学到许多许多的知识,我很快乐。

书是我们小伙伴,我在小学也喜欢跑图书馆看书,我看累了,接一本书去教室里看。我的朋友奇怪的问我:“婧,你为什么你们喜欢书呢?”对她说:“因为书可以提高一个人的知识、心情、态度认真地,你想看书,那么你和我一起看吧!”我的朋友说:“婧,你读书有那么重要吗?你有时间给我一本,也让我看看,好吗?”我微笑的点点头。

星期六星期日,我和我的好朋友约出来一起去书店看书,书是回味无穷,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寻找的知识、书的美妙。我和我的朋友都爱上了读书的习惯。

上了初中,有时候读书看书,不是经常了,因为我们很忙碌,我觉地好好学习是重要的,我很快放弃了读书,从此,我给妈妈说了这个事儿,妈妈亲切的对我说:“孩子,不要把读书看书的事情放下,你可以留一点空余的时间看看读书呀!”我听了妈妈去做了这事儿,也好,从此,我的作文上来了,成绩也上来了,我很高兴。

到现在我没有放弃读书,因为读书是我的爱好,让我们一起快乐地成长吧!书让我回味无穷。

【第13篇】

我喜欢吃巧克力,尤其是黑巧克力,掰一块放在嘴中,甜中夹着苦,苦中带着甜。我练琴的生涯亦是如此:甜中夹着苦,苦中带着甜。

在九岁的时候,我开始学琴。小小的我是一个典型的‘三分钟热血’-----几天后就觉得弹琴枯燥乏味,想放弃了。但选择了,就得坚持下去,没办法,练吧!

之后不久,我被带到了云南,在那里继续学习。练了不到半个小时,我认识到这才是真正的乏味:为了让手指变得灵活,八个手指用同样的指序去弹规律相同的小节。从第一根琴弦到最后一根,再从最后一根返回来,光这一个都要练上一个小时!我不禁感叹道:苦啊!苦啊!不过一周之后,老师肯定了我的成绩,我很高兴。现在想想:这就是甜啊!

二年之后,我考六级,找到中央音乐学院的考点后,我坐在外面静静的等。过早地缠了指甲的手指在等待的过程中渐渐地僵硬。我意识到自己的状态并不好,便尽力去调整自己。天有些冷,下着星星点点的小雨,天空有点黑,不祥的预感在心中油然而生。

手指僵硬,节奏把握不好,音准不到位,成了我考级失败的三大原因。一向节奏稳,音准好的我怎么能考的这么狼狈呢?我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晃着,心情糟到了极点。我走进一家超市,逛到巧克力架前,扫了一眼。目光定在了黑巧克力上。从来没吃过黑巧克力呢,买点尝尝吧。当我把其中一块放在嘴里时,苦和甜一起出现在嘴中,“好复杂的味道啊!”我暗暗地想,“又苦又甜,不过怎么这么像我学琴的过程呢?”老师的夸奖,同学的羡慕,都为我带来无尽的快乐,那些是甜;练琴的乏味,考级的失利,那些是苦。苦甜交织,形成了我自己的生活。他们两个是互存的啊!

一次失利,将我拍到了万丈深渊,但一块黑巧克力,又把我救了上来,让我重新有了勇气。

生活就是这样,一些是苦,一些是甜。我很幸运,因为黑巧克力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它拉住了我,没让我被苦拽下去。

【第14篇】

童年一去不复返,而他是我们每个长大的孩子的梦想。李白写过:“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闻言与谁餐?”小时的想象那么丰富,童年的心灵多么稚嫩,总让我回味无穷。

童年多姿多彩,充满幻想。

童年里我常想,长大后干什么呢?许多奇异的想法诞生了:当一个工程师,设计出各种各样造福人类的东西;当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拯救更多人的生命;当一名科学家,整天瓶瓶罐罐中寻求解开谜题的答案;当一个考古学家,发掘各个陵墓……童年的臆想虽然杂乱无章,但却别出心裁,令我回味无穷。

童年我是宝贝,我是皇帝。

从我出生开始,家里人无一不把我当成小宝贝,小皇帝。事事动依着我,以至于我想在感叹:小时候真好!一次,我用毛笔在墙上写字,什么白、自、大,写的有模有样,爷爷发现后说写的不错,就没擦去,当我发现爷爷不批评我时,便求爷爷给我买个描字的模子,每天写一篇,练习写毛笔字。于是小时候我就养成了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臭毛病。成了家里名副其实的小皇帝。

童年里充满了同趣,充满了欢乐。

从幼儿园到小学低年级,有许多令我开怀大笑的事,让我记忆犹新。上幼儿园时,我总喜欢到园里的玩具上玩儿,一次,一块儿滑梯的小裂缝合我开了个过分的玩笑:把我的裤子撕破了,小伙伴们开怀大笑,我也跟着大笑起来。

童年令我回味无穷,让我记起人人对我的疼爱,童年的乐趣。我虽然已经长大了,但对童年的向往与回味仍是无穷的!

【第15篇】

纸飞机,承载着我儿时的梦,飞向那片最蓝的天。因为是过往,所以回不去。
 ——题记

童年,好象才过完,又好象离我很远,很远。忘了已经多久了,回到家里的第一件事,不再是坐在电视机旁,看着那最爱的动漫,而是背着沉重的书包,独自走进书房,一直学到深夜12点,一直学到窗外人家的明亮窗户,逐渐熄灭。

偶尔也会放空自己,思绪漫延,回到那最童真的时代。

儿时,累了,有爸爸妈妈的背;哭了,有爸爸妈妈的棒棒糖。现在,累了也要自己走下去;哭了,还得自己安慰自己。这就是长大了,孤单了。

儿时,梦见过自己变成了大雄,佣有哆啦a梦,所有的梦想都一一实现;养过猫,希望它有朝一日成为我的小怪,陪我在漆黑的夜里聊天;学过柯南的大智慧,幻想有一天我也可以破获离奇的案子。可现在,这些幼稚的想法早已不敢想,只是听从老师的教诲,懂得只有学习,才会有所作为。那些可笑的想法,却令如今的我怀念。

儿时,父母好像没有现在忙碌,我们总能一起去逛街,买好多好多零食,那可能是我当初最幸福的事了。长大了,一家人出去的机会越来越少,爸爸也总因为工作,不常常在家。好怀念,爸爸妈妈一人牵着我的一只小手,在大街上所走过的美好。

儿时,我能和小朋友打成一片,现在想想,有二十多个呢,我们每天都在一起躲猫猫、过家家、写大字,什么游戏没玩过?可如今,儿时那所谓的好朋友,见了面,也只是淡淡一笑,就再无下文。是不是长大了,顾虑就多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也被时间给拉远了?

那些过往的点滴,令我回味,就如醇厚的咖啡,入口是苦涩,慢慢回味,就能回味无穷。

我知道那是过往,也知道我回不去了,所以总是怀念。回味流失在童年的快乐,单纯,回味儿时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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