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小闹钟作文400字

我有一个小闹钟,那是我妈妈在我8岁生日那天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

它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外套,脸上有十二个五颜六色的“粉刺”,头上有两只米老鼠的耳朵。它经常让我们发笑。它还有两只长度不同的小手。长的是分针,短的是时针。如果你跑步,时针会跑得最慢!这个小闹钟中间有一个圆圆的小鼻子。正是这个“小鼻子”敦促这两只小手日夜为我工作。

“叮铃,叮铃”每天早上我做梦的时候,它都会叫醒我:“叮铃,小主人,快起来。一寸时间就是一寸黄金。一寸黄金买不到一寸时间。”起初,我不喜欢这个小闹钟发出的噪音,但渐渐地,我发现这是一个美妙的声音。因为它让我每天上学都不会迟到,让我知道如何珍惜时间做每件事。现在,小闹钟不仅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生命中最不可或缺的好伙伴。我喜欢这个小巧精致的小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