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校园”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普陀区“美丽校园”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区成教中心,区职教中心,区教师进修学校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美丽校园”环境建设,大力改善学校环境面貌,提高学校办学品位,提升师生道德文明素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真实记录我区“美丽校园”建设成果,充分展现普陀教育优美和谐的育人环境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现代校园风采以及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师生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美丽校园”主题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普陀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普陀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一、作品内容

以普陀教育改革和发展为主题,围绕“美丽校园”建设、学校特色内涵、人文精神关怀等拍摄内容,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十二五”期间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历史瞬间和重大事件以及各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

二、作品要求

1.拍摄时间为近五年内(2011年-2015年),反映普陀境内教育发展变化。

2.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突出艺术性和创意性。

3.参赛作品建议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图片为JPG格式大小在5M以上,图片上不能有文字、边框、拍摄时间等字样图式。

4.参赛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不能改变原始影像或进行电脑创意,文件不能压缩或进行合成、添加、挖补等大幅度的技术处理,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

5.作品规格:同一作者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同一地点、同一事件投稿数量限在5幅以内。超过限定数量,由主办方自行取舍。作品可以单幅、也可以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组按1幅计算)投稿。

6.参赛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方式、作品题目、拍摄时间地点、作品简要介绍等。

三、参赛时间

即日起——2015年10月8日止。

四、奖项设置

主题摄影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60名。

五、评选方法

征稿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选。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宣传栏刊登和展出。

六、参赛对象

全区各校师生、职业摄影师、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七、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利。参赛者应保证其作品无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因侵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如出现剽窃等侵权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所获各项奖励。

2.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举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不需另外支付稿酬。

3.大赛组委会对活动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八、投稿地址

电子稿件请发送到电子邮箱xxzx@mail.ptec.gov.cn或在线传送至QQ506306732,所有照片请自行打包传送。

九、其他事项

本比赛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解释。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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