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玉茹《扛锄头的女人》全文

我是一个农村妇女,一个不识字的农村妇女。

我却有严重的失眠症,常常地,躺在床上,睁着一双大眼,一直睁到天亮。

我的眼睛真的很大,年轻的时候还很美,双眼皮,一张永远晒不黑的白里透红的脸。可如今,大是大,却多了黑眼圈,还多了一嘟噜波浪一样的眼袋,脸也再不是白里透红,而是黄里透黑了。

我住的村子,在一座省城的边上,省城一天天地在拆旧盖新,村里也在一天天地拆旧盖新。刚结婚到这村里的时候,住的是三间土坯房,后来土坯房换成了砖房,后来砖房换成了两层楼房,如今,两层楼房又换成了多层楼房了。

房子自是愈换愈好,可日子,却愈过愈有点糟心了。

我知道,我的失眠许多人不相信,他们会耷拉了眼皮说,不会吧,你?

我懂他们的意思,他们无非是在说,你,一个不识字的人,失的哪门子的眠呀?

我觉得他们那眼皮就像一扇紧闭的刀枪不入的门,它使一个被激怒的人找不到一点反击的办法。

外人也就罢了,有时这扇门还出自我的亲人。

我的亲人,丈夫李永志,还有女儿李小星。

我的父母早就去世了,丈夫和女儿是我唯一的亲人。亲人应该是最叫人放松的人了,可和他们在一起,我总是有些紧张,就像一只进了狼群的羊,随时都可能被伤害一样。

我知道不该这么想,亲人的关系怎么会是狼和羊的关系呢?可是,我管不住自个儿,一见到他们就紧张,一紧张就想到狼和羊,我不想做一只任人宰割的羊,就总是装得牛烘烘的,比他们还了不起的样子。

丈夫大学毕业,是一名中学老师,今年退了休,每月还能拿到两千多块钱;女儿高中毕业,在离村子不远的一家工厂上班,每月也有一千多块钱的进项。我呢,每月的进项,羞死了,只有三百块钱,还一半是村里给的养老金,一半是分发报纸的报酬。

报酬高点的活儿其实也有,比如打扫街道,每月三百元,可我不想干,我觉得那些瞧不起我的人会因此更瞧不起我。分发报纸虽说挣得少点,但报纸上有字,那些识字的人被一个不识字的人把字分在手里,这多少会给我带来一点莫名的快感。

我不知道日子怎么就过成这样了,当初结婚的时候,李永志不要说中学老师,小学老师还没当上呢,每天和我一样,扛了锄头下地,锄不了一会儿就被我落出好远,谁见了谁说,李永志你比你媳妇可差远了。女儿就更甭说了,今年二十八岁,一半的年头都是靠我来侍候她的,十四岁之前,我上厕所她都要跟到厕所,半步不肯离开。

过去的这些事,每天都像电影似的在我脑子里过两回。但我是不能说出来的,一说李永志和李小星就讥讽我:屋里怎么一股霉味儿啊?他们显然是不愿回想过去的,因为他们过去不如我。唉,亲人又怎么样,亲人也一样的势利呢。

过去的事不能说,那就说当下吧,可当下的话他们更不想听,他们总是说,这话可别出去说,人家会笑掉大牙的。因为我总是把张三说成李四,把王五说成赵六。我心里其实明白是哪一个,但不知为什么一说就错了。我说的都是当下报纸上的消息,是看报纸的人念出来的。我愿意把报纸上的消息说给他们。可李小星还是刻薄地说,送报纸就送报纸,念报纸就免了吧。这时李永志就在一旁嘿嘿地笑,他也许是想缓解气氛,但也许就是幸灾乐祸,因为他笑的结果,总是让李小星对我愈发地不恭。

逢到这时候,我的儿子李大星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和李小星是双胞胎,十九岁的时候在一起车祸中被撞死了。我想,要是他还活着,就不会是李小星这样子。可是,他当真不会吗?

那一年,大星开始交女朋友了,他爱那女孩子爱得发疯,可是有一天,女朋友忽然提出了分手,分手的理由竟是,她不想她爱的人的母亲是一个不识字的农村妇女。这话她是让李小星传给大星的,大星一听骑了摩托车就出门了,没多一会儿,就传来了摩托车和汽车相撞的消息。

那一年,我多少次地在大星的坟前哭得死去活来,我说,大星,该死的是你这不识字的妈啊!

我看见李永志和李小星也多少次地去过坟上,他们也都是单独去的,回到家里谁也不跟谁提起。平时他们也不提大星,就像大星压根儿没存在过一样。这让我的失眠更重了,我怀疑,他们是为了跟大星说我的不是才单独去的,在他们心里,一定是觉得大星的死全都该算在我的账上。

他们要把这话明白地说出来也就好了,可他们谁也不说,对我跟往常一样,不亲热也不疏远,看我歪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们还拿件衣服给我披上。一披我就醒了,但我不敢睁眼,一睁眼他们就会像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似的,眼皮一耷拉就走开了。我一点不感激他们,他们要真对我好,就把眼皮抬起来,眼睛看着我说话。我也恨我自个儿,躺在床上睡不着,歪在沙发上倒睡着了,难怪人家说,失的哪门子的眠呀。

这一天,我送完报纸回到家里,见李永志正坐在阳台上的小桌前吃早饭。

每天我都能见到这样的情景:一抹阳光,一张小桌,两把藤椅,几盆月季花,明亮得叫人发晕的落地窗,一个坐在藤椅上吃饭或喝茶或看报的男人。

我不得不承认这情景挺叫人心动的,要是我坐上另一把藤椅,和这个男人一起吃饭、喝茶或者看报,当然就更好了。但我知道,只要李永志在,那把藤椅我一辈子都不会坐上去的。因为那是他的地方。

他的地方还有书房,书房里有两个书柜,一张书桌,一台电脑。平时他不是在阳台上,就是趴在电脑跟前。不知为什么,我一直对他的地方耿耿于怀,我说,一张餐桌还不够你吃饭吗?一张茶几还不够你喝茶吗?就那两本半书,哪儿不能放,还非要占个房间吗?

这样的话我说过不止一遍,气得李永志多少天不理我,但我还是要说,他不顾我的反对,装修啊,买家具啊,做都做成了,我还不能说几句吗?他的书当然远不止两本半,两个书柜还装不下呢,可谁让他搞得我总是没来由地发慌呢,不这么说心里就更慌了。李永志倒是说过,怎么是我的地方,你也可以进来啊,书你也可以……可以翻啊。他不得不把读说成了翻。我就愈发地恼火了,我说,我才不进呢,我才不会有俩钱就烧包呢。

我非常明白,李永志不是那种有俩钱就烧包的人,但我管不住自个儿的嘴。结果,我就不得不为自个儿的嘴付出代价:只要李永志在家,我就绝不靠近他的那些地方一步。

我不能靠近的还有李小星的“里间”。如今人们都把睡觉的地方叫卧室了,我却还是习惯叫“里间”。住平房的时候,大家都叫“里间”的,一住楼房,说改就改了,要是跟李小星说“里间”,她会装傻充愣地说,什么叫“里间”啊?我便会沉了脸说,别人忘本行,你李小星可不该。李小星也变了脸说,我说什么了你就至于这样?我和李小星常常这样地变脸,所以她的“里间”我也是绝不去的。最初她不在的时候我倒看过几回,窗帘、床单、沙发以及靠背垫都是大红大绿大黄的颜色,鲜亮得就如同走进了布店;地板上、窗台上、桌子上、床铺上……所有的地儿都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有一回李小星下班回来问我,你去我屋里了?我吃了一惊,嘴上说,怎么了,我就去不得了?李小星说,难怪地板上有根头发,我的拖鞋也撑得走样了。打那以后,我就再没去过她的“里间”。

我也有我自个儿的地方。我的地方是书房隔壁的一个小“里间”。对面是我和李永志共同的大“里间”,但我很少去,多半时间都在我自个儿的地方。

我的地方很简单,一只衣柜,一张三屉桌,一把椅子,一张单人木板床。木板床的下面,还有一张四方的小地桌,一只小板凳。吃早饭的时候,我就把小地桌和小板凳拉出来,一个人在这里吃。我喜欢明亮的阳台,但更舍不下这些旧东西,它们大多是我的陪嫁,我把它们当成一群穷亲戚,任何时候对穷亲戚都不能做势利小人的。它们确实样式老旧,做工粗糙,要不是我的拼力保护,李永志和李小星早把它们当垃圾扔掉了。我对他们说,扔它们就不如先把我扔掉。这话就像打架时忽然出现的匕首一样,吓得李永志和李小星立马就退却了。

从平房往两层楼房搬的时候,我也说过这话,他们也有过一样的退却,但我还是觉得自个儿输得挺惨,到了到了,就只剩了这几样旧家具为伴了。依我的心愿,是要把那几间砖房留下来的,那里的每一块砖上都流过我的汗水,李永志上大学走后,房子是我自个儿找人盖起来的,那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和我情深意厚。可是,李永志他们不干,村委会的人也不干,因为按照村委会的规划,平房是要一律推倒的,推倒后要建大片的厂房。我可以吓住李永志他们,却吓不住村委会的人,他们要是真当垃圾一样把我扔掉,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可两层楼还没焐热,村委会的规划又变了,要把两层楼房推倒,让大家住进鸽子窝似的单元房里去了。我坚持在两层楼房里住到了最后,直到推土机把围墙推倒,横冲直撞地来到窗下,我才被李永志和李小星一人一只胳膊拽了出来。

我来到厨房,往锅里添些水,准备做我的早饭。我的早饭是一碗棒子面粥,半拉馒头,几根咸菜。多少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李永志早先也是。可这些年李永志把早饭改成牛奶、面包了,说一吃棒子面就闹肚子。我也闹,却是喝了牛奶闹,有一回在李永志的撺掇下喝了半杯,半天肚子都胀鼓鼓的下不去。我便知道,我和李永志这辈子都要你东我西地扯锯了。这真叫人难过,有时直想大哭一场,可是,一些事绝不会因为哭而改变一丁点的。

粥做好了,我回到自个儿的“里间”,把小地桌、小板凳从床下拉出来。再到厨房盛粥时,发现李永志也在厨房,水管被他开得哗哗的,那只喝牛奶的玻璃杯在他手里反反复复地被搓洗着。

我站在他的背后说,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是报纸上早就说过的话。我最见不得他们在厨房哗哗地用水了。我把厨房也看成自个儿的地方。

李永志没有回应,水仍哗哗地流,杯子却忽然嘎巴一声,像是碎了。

果然,我看见他回转身,将一只碎成两半的杯子扔进了垃圾桶里。

我吃了一惊,但还是问,好好的咋就碎了?

他仍没回应,伸出一个指头在水里冲了冲,便离开厨房往他的阳台去了。

那根指头像是被划破了。我不甘心地问他的后背,说呀,好好的咋就碎了?

我听到他说,我怎么知道?

声音很大,像是真的不知道,又像是忍无可忍了。

我希望他是真的不知道,希望那是个劣质的杯子。可那杯子用了许多年了,有一回掉在地上都没摔碎。

我这边端了粥回到“里间”,听到阳台那边有个女声儿响起来:

耳边厢又听得初更鼓响,思想起当年事好不悲凉……

我知道是李永志又在用假嗓儿了,这唱法在戏里叫青衣,电视里常有又高又丑的男人这么唱。

我想,他要真是忍无可忍,就是因为我的那句话了,那句话干涉了他用水,还鹦鹉学舌学了报纸上的话,他曾说过,跟别人学倒不如说自个儿的话好。可就算是这样,他就至于忍无可忍吗?

我把小“里间”的门关得紧紧的。李永志的假嗓儿仍是无孔不入。我不喜欢李永志忍无可忍,更不喜欢他发出这声儿。这点李小星倒跟我一致,李永志一唱,我们就像老鼠躲猫一样躲进自个儿的“里间”里。

遭不幸掳金邦身为厮养,与程郎成婚配苦命鸳鸯……

李永志一张口就是这段,不知听了多少回,我才把戏词听出来了。我想,戏词安我身上倒合适,我是多么苦命啊!

吃完早饭,我就扛起锄头出门去了。李永志仍在唱,即便不下地,我也不能在家里待了。经过客厅时,见李永志站在窗前,面朝了窗外,肩膀随了一个长长的拖腔有些抽搐。我不能分辨他是真的在哭还是拖腔闹的,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觉得他要回过头时,我急忙开门走了出去。

肩上这把锄头,也是和小地桌一样放在床底下的,它长把短身,玲珑轻巧,是我当年从娘家带过来的,锄刃磨得几乎都快如镰刀了。放在床底下的还有铁锨、三齿什么的。这些东西他们也曾要扔掉,说我承包的那七分地给别人种算了,这房子没地下室,往哪儿搁呀?我说,有我待的地儿就有它们待的地儿。其实,我觉得阳台上是放这些东西的最好的地儿了,可李永志要在那里放圆桌、藤椅,我只好就把它们委屈到床底下了。我对它们说,你们是粗人,粗人是不能上台面的。可我又对李永志说,它们是宝贝,没有它们就没有你的今天。

我的言外之意,自是指他上大学那几年,我全凭了它们挣工分在家养活他。李永志倒也没否认,他有些软弱地说,那就挂到阳台的墙上去吧。

我没有挂。我很想让他的软弱继续下去,只要不挂,他就会欠我一份什么。再说,他不在家的时候,我也想在藤椅上坐一坐,坐在藤椅上的时候,我也不想抬眼看见一堆粗笨的农具。

我提了锄头,走出楼房,走出村子,向村外的菜地走去。

我常常为自个儿的这种日子有些疑惑,住着城市人一样的楼房,下楼却扛了锄头;丈夫装了一肚子的学问,自个儿却大字不识一个;女儿每天骑了摩托车来来去去的,自个儿却连自行车都没敢碰过……

时而会遇到和我一样扛了农具下地的人,我便想他家的农具也不知放在哪儿。但我能肯定,谁家的农具也不会像我家一样放在床底下的。这么想着我便有些泪眼模糊。我把泪水抹在锄把上,一次又一次的,锄把被抹得都亮起来了。

一走出村子,就闻见地里的味道了,也听见地里的声音了。不常下地的人,是不懂这味道和声音的,别看李永志满肚子的学问,他也不懂,他只会说,什么什么绿了,什么什么黄了,什么什么红了。像茄子什么味道,黄瓜什么味道,西红柿掉在地上什么声音,地下的萝卜是怎么拱裂地皮的,他一概不知。菜地对他就像个没有来往的邻居,熟悉得很,也陌生得很。而菜地对我,却是一片树林子,我便是林子里的鸟儿,林子里的每一片叶子每一声虫叫,跟我都是亲的。

我种的七分地,临着一条田中的小路,小路上孤单单的一棵垂柳,正长在我的地边上。每回来地里,我都要靠了垂柳坐一会儿。长长的枝条垂下来,善解人意地抚摸着我。

从这边望出去,地的那头有一排溜儿低矮的房屋,房前时而有女人、孩子在走动。那是租种菜地的外地人自个儿盖起来的。我曾去看过,屋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吃饭拿砖头当饭桌,睡觉拿稻草当炕被,穿的衣服全是脏兮兮的深颜色,好像一辈子都没洗过。可房子里的女人笑容满面地迎接我,说不了几句话就能哈哈地笑一阵。我猜她在这房子里一定是如意的,如意的女人住哪儿都会笑的。

如今村里的地大多租给了外地人,本村种地的人是愈来愈少了。我想我这七分地,是到死都不会租出去的,没了它,我这只鸟该在哪里落脚呢?

在这七分地里,我种了青椒、茄子、黄瓜、豆角、香菜、生菜、土豆、西红柿等等,每个畦子都干干净净的,没有一棵杂草。今儿锄头是用不上的了,我早知道。但就像一个小学生的书包,没有功课做也是要背在身上的。

地边上的几个畦子种了茄子,茄棵子长得很旺,深绿色的枝叶散发出浓郁的青涩的味道。棵子上已隐约可见刚刚结上的拇指大的茄子。不过,有的棵子主干与枝干之间生出了疯杈,主尖也蹿得老高,这些一会儿都要把它们掐掉,不然茄子可就难长大了。

看着茄棵子,我忽然觉得自个儿就仿佛那拇指大的茄子,对自个儿的事做不得一点主,假如没人把疯杈、主尖掐掉,就注定要成废物了。可是,谁是那疯杈?谁又是那掐疯杈的人呢?莫非,还可能时光倒流,退回到自个儿能当家做主的年代吗?

我知道我又在胡思乱想了,这种想不会有一点结果,但它就像发酵的面起子,一遇机会就要酸上一回,挡也挡不住。

我想起李永志退休后也曾来过地里,他说要帮帮我。我很高兴,想想俩人一起在地里干活儿,总比一起坐在阳台上要自在得多。可是,地里的活儿他总想指导我,总是说书上如何如何说的,好像一个不看书的人就种不了菜似的。我不甘心,就挑他的毛病,他前面锄草,我后面就再锄一遍,他前面扒畦子,我后面就再扒一遍。这样一次又一次的,他终于再不肯到地里来了。这让我真是痛快,但也真是伤心,不明白自个儿为什么一定要把他气走。我甚至还不管不顾地质问他,你干吗要来?我去过你的阳台去过你的书房吗?

有时想想,自个儿是不是太过分了?可要是依了他,这菜地不也成了阳台成了书房了吗?我想我不能一退再退了,平房搬楼房的事我挡不了,菜地变“阳台”变“书房”我是一定要挡的,我要记住,菜地是我的,是我自个儿的,不属于他们任何人。

我知道我种的这些菜们,远不如市场上的好看,可就像养孩子一样,好歹也是自个儿的,丑也觉得亲。有一回把几根又细又弯的黄瓜拿回家,李永志不放过地说,看看,要听了我的就不会长成这样子。我说,长成什么样我也不嫌。李永志说,可我嫌。李小星也跟了说,我也嫌。我不由地抬手就打了李小星一个嘴巴。李小星跑回房间哇哇大哭。我也哭了。李永志谁也没哄,一个人跑到阳台上唱“耳边厢”去了。

我猜,他们要我把地给别人种,大约也是把我看死了,觉得我注定种不出什么名堂了。可他们不懂,名堂不名堂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需要种它。只要种着,茄子小不小黄瓜弯不弯我就顾不得了。其实,我也挺恨自个儿,生产队集体劳动那会儿,我总是最好的,到这会儿,咋就成了最差的了?

我坐在地头上,想的时间大约是太长了,就听那边的西红柿地里有噗、噗的声音。我明白这是西红柿们等得不耐烦了,要我快些去照看它们呢。

沿着中间的一条垄沟往里走,两边高的矮的,红的绿的,清香的刺鼻的,平淡的惹眼的,一股脑地簇拥着我。我就像在接受着一场盛大的欢迎仪式。

我看到,架上的豆角们挨在一起,你碰我我碰你的,打着欢迎的拍子;一根根的黄瓜从叶子后面钻出来,抢着要我看见;纤细的香菜们挤在一起,摇头摆尾地向我打招呼;原本安静的青椒棵子此时也有些闹腾,趁着一股风呼呼涌涌地往我身边挤,其中一棵还绊住了我的一条腿。我不住地走着,不住地被绊得停下来。忽然,刺啦一声,不知被谁拽了一下,衣袖还被扯开了口子,正有些恼火,却见是竹竿搭起的西红柿架,还有两个红亮亮的西红柿躺在架下。我便明白,是它们在对我作提醒呢。

我一手一个地捡起它们,用衣襟擦拭着它们身上的泥土。我的衣襟经常带有菜们的泥土,为此李小星多次指责我不讲卫生。我说,你不懂,卫生是卫生,亲是亲,两码事。李小星就更不懂地说,什么亲不亲的,谁跟谁亲呀?

不远处有个正在浇地的女人,扛了铁锨,在她的菜地里走来走去。她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向往城市,因为向往城市而嫁到了城里,最近退休了,就又回来种地了。她的菜种得也不好,可村里许多人都羡慕她,说,看人家闲在的,种起菜来了。人们对我,就没一个人这么说,就像不同人家的两个孩子,富人家的孩子,人们就可劲地夸。

女人的不远处是一片果树,果树下有个撅了屁股锄草的男人,这男人干过数不清的行当,木匠、瓦匠、糊裱匠、修鞋匠、菜贩子……可没一样干成过。如今,他又开始种果树了。据说他是最不屑种菜的,因为生产队那会儿他当过蔬菜技术员,干腻了。也许这辈子他最有希望干好的就是种菜了,可他偏偏不干。人们对他是愈来愈耷拉眼皮了,都说他这样的人,种果树也一准儿成不了。唉,人们就是这样的势利。

我抬头看了看太阳,太阳也正看着我,刺得我立刻把眼睛眯起来了。但这也让我喜欢,至少它不会对我耷拉下眼皮。太阳下是一片灰白的云彩,云彩下面是一片楼房和几根烟囱,烟囱里冒出的黑烟,很快就升到云彩里去了。我知道那楼房和烟囱就是李小星所在的工厂,因为那个工厂的存在,李小星才可以不必下地,才可以每月拿到一千多元,才可以不屑自个儿的不识字的亲妈。此刻,我不愿去想李小星,倒更关心天上的太阳,我想要是那片云彩愈来愈多,愈来愈黑,把太阳挡住了可咋办?

接着,我开始为喜欢喝水的黄瓜浇水。我发现,从机井里抽出的水量是愈来愈小了,流到我的垄沟里,只剩了浅浅的一个沟底。谁都知道,这些年工厂建得多,喝的水也多,比蔬菜喝的水多多了,听说,多少年之后,人喝水都难了呢。可是,没有一家工厂因为水少了就停建或者少喝一点。建工厂的那些人,一准儿比李永志还有知识吧,却还不如我一个不识字的人呢,我给菜们喝水的时候,都能约束自个儿,只要湿遍了地皮,就再不会多给一点。我跟菜们亲,跟水们也一样亲。

水流得是太慢了,这边浇着黄瓜,我那边就去掰茄棵上的疯杈和主尖,掰完了,又去摘了几个熟透的西红柿。回来再看,黄瓜地湿了一半还不到。我抬起头,见太阳都快到头顶上了。我想自个儿不回也得回了,该做午饭了,不回去,李永志和李小星又要进厨房去了。想到他们进厨房,我心里不由得就一阵发慌。

回到家里,果然见李永志和李小星已在厨房里了。

李永志和李小星,一人占了个水池,一个淘米,一个洗菜,之间的水龙头被他们拨过来拨过去的,哗哗的水量,浇两个畦子的黄瓜都够了。

我的出现,仿佛把他们吓了一跳,就像被大人发现的正做坏事的孩子,他们脸上都有些惊慌。

若是这惊慌继续下去,我也许会好受些,但只瞬间,他们就转过身,耷拉下眼皮,换了若无其事的样子了。他们一个继续淘米,一个继续洗菜,李永志还说,你甭管了,歇着去吧。

我手也没顾得洗,脸也没顾得擦,衣服也没顾得换,浑身上下挂满了尘土,两只手,一手拿了锄头,一手提了包在手绢里的西红柿(我的口袋里永远带着手绢,李小星用的面巾纸、湿巾什么的我从没用过)。我想我这样子一定引起了他们的嫌恶。

我说,为什么我就甭管了,不配给你们做饭是不是?

李小星转回身看了我说,妈,你还讲不讲理呀?

李小星的眼睛也很大,很像我的,只是没有眼袋,没有黑眼圈。她二十八岁了还不肯嫁出去,仿佛就为了在家和我这个当妈的作对。

我扔下锄头和西红柿,一步上前把水龙头关了,厨房里立刻安静了许多。我说,是你们不讲理!

我的嘴唇有些哆嗦,声音抖得都不像自个儿的了。

厨房里的地板、橱柜、灶具,都是全新的,锅碗瓢勺也是全新的,新得晃眼。但这些都不是我喜欢的,选买时,我喜欢的他们全都摇头。最后,他们只勉强同意了我的一条意见,就是把我用过的那只蓝花碗和那双炒菜炒煳了头儿的竹筷子留下来。

我把厨房当自个儿的,也许多少是在虚张声势,自个儿待在厨房的时候,其实跟它是很有些陌生,很有些慌乱不安的。

因此在厨房里吵架,我一点没有主人的气势,我的嘴唇依然不争气地哆嗦着。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李小星的嘴唇也哆嗦起来了。她好像想说什么,只是哆嗦得说不出来。就见她急得眼圈都红了,紧接着,眼泪吧嗒吧嗒也掉了下来。

她还委屈得什么似的,她有什么好委屈的?

不知什么时候,李永志已退出去了,他总是这样,不屑跟我针锋相对。

我抢占阵地似的站在李永志的位置上,用淘米的水洗了手,然后开始继续淘米。

一边淘我一边等待着李小星的攻击,她会说,这是洗手的地儿吗?还有衣服,衣服怎么不换?

我会说,你妈洗手还要看地儿吗?你说说,这个家哪不是你妈的地儿?我还会说,谁规定做饭就得换衣服了?忘了你小时候了?我一身大粪味儿你还直往我怀里钻呢!

她会说,正因为小不懂事才往你怀里钻,这会儿打死我都不会了。

我会说,知道你不会,所以我才叫你明白,人不能忘了本,忘了本就不配做人了。

她会说,你用筷子炒菜、用手绢包西红柿就是不忘本啊,我还嫌那筷子烫手呢,还嫌那手绢擤过鼻涕呢!

我会说,那你就甭吃西红柿,甭吃我炒的菜。

她会说,不吃就不吃,我饿死也不会吃的!

可米都淘完了,我也没听她说出什么。她的菜也没再洗,身子也没再动,只听到有轻轻抽泣的声音。

我到底没沉住气,还是先开口道,李小星你哭给谁看,要哭出去哭去!

李小星真的就向厨房门口走去了,好像甘心做我手下败将的样子。

可刚走出门口,她忽然又返了回来,眼睛睁得老大,不作声地望着我。

她的眼睛跟我的太像了,我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毛。我说,你想干什么?

李小星开口说道,王大妹我知道你恨我。

王大妹是我的名字,她居然叫起我的名字来了!我提起那兜西红柿,气急败坏地朝她扔了过去。

李小星一闪身,西红柿正砸在了门框上,流出的汁液立刻把手绢和门框染红了。

李小星却没有被吓倒,她继续说,王大妹我就替你把心里话说出来吧,李大星是我李小星害死的,要不是我把话传给李大星,李大星也不会那么急了出去,不出去也就不会撞到汽车上了。我李小星天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传话就传话,可偏要比李大星还急,好像天都要塌下来了,分明是火上浇油在害他吗!我说的对不对,你是这么想的吧?你还想,要是李大星活着多好,实在要死一个,也不该是李大星而该是李小星啊!

我吃惊地看着李小星。我是想过李大星活着多好,也想过实在要死该是哪个,但我想的绝不是李小星,我想的倒是我王大妹呢。

但我不想向李小星解释什么,她让我一时有些转不过弯儿来。原来大星的死她一直还在心上扛着?原来她一直以为我为这事在恨她?大星是因为我不识字才丢掉女朋友的,一家人该恨的是我才对啊!

这时,我听到李永志在门外说,李小星你刚才叫你妈什么?

李小星说,怎么了?

李永志说,赶快跟你妈赔礼道歉!

李小星说,爸你就少装好人吧,好歹我还没因为我妈不识字瞧不起她呢,不像你。

李永志说,我怎么瞧不起她了?

李小星说,哼,傻子都明白,你跟我妈说过几句话啊?去过我妈屋里几回啊?还动不动就唱“思想起当年事好不悲凉”。

李永志说,你懂什么,我现在说的是你!你妈就有一千个不是,也不该你那么叫她。

李小星说,我那么叫她不是瞧不起她,是她不想当我的妈,她只想当李大星的妈!

李永志说,混账!愈说愈不像话了!

李小星说,爸,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心里未必就没像我妈那么想过,你和我妈的区别就是一个是恨我,一个是装着不恨我。对我妈你就更装着了,别看咱家换房啊装修啊你不肯依着我妈,其实你那是怕我妈,怕我妈提起过去,怕我妈说你忘本,怕你忘不了过去,你就什么什么都要新的!

李永志说,小星你是不是有病了啊?

李小星说,我没病,好着呢!这些话我早就想说了,可你们一天天闷葫芦似的,谁也不给我机会!

李永志说,你以为,你说出来就是对的吗?

李小星说,知道你们不会承认,我也没想让你们承认,可我自个儿不能不明白,我已经不是两三岁的小孩子了。

李永志说,明白明白,你明白个屁啊!

一向少言寡语的李永志,竟是骂起粗话来了!

就听他又说,有些话,我是不便跟你们说的,因为说也难说清。跟你妈说话少,去你妈屋里少,还有那段唱词,还有不依着你妈,都绝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能肯定地对你说,第一,我没有瞧不起你妈;第二,大星的死跟你没关系,这一点,相信你妈也是这么想的。

李小星说,我不信,你说的我全不信!知道我为什么二十八岁还没有男朋友吗?不是不想有,是害怕!怕人家来家里看见你们俩这样子,怕你们跟人家提起大星的事,我实在不想让任何一个外人进这个家了!

…………

我站在厨房里,一直一言不发地听着门外的对话。水管的水哗哗地流着,我却毫无知觉。

李永志大约在厨房外的小客厅里,我只能看见厨房门口的李小星,但他们的声音都一样让我陌生。

我知道,今晚我又要失眠了。

我知道,午饭也没办法再吃了。

我知道,地里的菜们又在召唤我了。

但我还是近于迟钝地想,他说有些话不便说是什么意思呢?

我不甘心,对这个家我所有的感觉都是错的,那样,在他们面前我就会更紧张了,因为我竟笨到与他们朝夕相处,却对他们一无所知!

当然,他们对我的所知也多不到哪里,可那是他们不想知道,他们想自个儿想得太多了。可我想自个儿就少吗?对他们一无所知,到底是因为不识字还是因为想自个儿想得太多了?

我的脑子变得乱糟糟的,再也难想清楚了。

我又一次扛起了锄头。

从他们身边走过时,他们害怕似的不由自主地闪开了。直到走出家门,他们才醒悟了似的叫道,你去哪儿?

我勉强朝他们笑笑,说,扛锄头的人能去哪儿?

他们说,还没吃午饭呢?

我说,对我来说,睡觉比吃饭要紧,我得先找个能睡着觉的地方。

我不管他们再说什么,坚决地把门砰的一声关死了。

向楼下走时,我听到门又被他们打开了。还好,他们没追下来。这说明他们对我还是有所了解的,相信我不会去做让他们不放心的事,比如寻死什么的,顶多,不过是去菜地里哭一哭罢了。但他们不知道,眼下我是哭都顾不上了,想顾什么,自个儿也搞不清,只是扛了锄头一味地走了下去。

走出楼房。

走出村子。

走进田野。

我想,人要是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就这么永远地走下去该有多好啊。

作者简介

何玉茹,女,河北省石家庄人,1986年毕业于廊坊师专中文系,曾任《河北文学》、《长城》的小说编辑、副主编。1976年开始发表作品,已出版、发表长篇小说四部,中、短篇小说一百多部(篇)。多篇小说获奖及被选刊选载。现在河北省作家协会创作室专业创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