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雨的作文2000字

雨,它总是携带着天空的气息。

小时,给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家乡的小雨。成都的天,总是卷着层层阴云,满山遍野都弥漫着浓浓的水雾。那时的记忆大多都不太清楚了,但有些东西,看得多了,就会深深地烙在脑海里。

家乡的天空,总是卷着一块块棉花似的黑云,棉花与棉花的缝隙间,总似镶着金边。偶尔,在湿润的清晨,或是在静谧的黄昏,乌云们会让出一条路,让天上的金光一丝丝倾泻下来。地上的我们,仰望着天空金色的帷幕,那一层挂在天上用光编制的薄纱。

家乡最美的就是小雨,它在我脑海里如钢筋般坚固得难以撼动,又如丝绸般柔滑细腻。

“轰隆隆——”晶莹剔透的雨珠从天而降。我最喜欢这样的雨,开始大些,然后毛毛细雨,连绵不断,下个不停。每当这时,大人们都会大吼:“落雨了,收谷子——”拉长着声音。于是抓起蓑衣,提着很多我叫不出名字的工具往外冲。我也会跟着往外冲,去找我的小伙伴们,来个“露天浴”,玩得不亦乐乎?春末夏至,雨不大不小,温度刚刚好;轻轻地点在身上,湿透衣服,淋湿头发。我就经常这样,站在雨中感受滑过我两腮的雨水,踏起水珠,溅伙伴一身。

每次淋得湿透回去冲凉,爷爷就会眯着眼睛,笑骂:“你个小崽子,又跑去淋雨。”回想起来,也感觉小时挺淘气的,可人是大自然的孩子啊!作为孩子中的小孩子的我,也是最接近天性的吧!

雨点,不断地落下,悄然浸进土壤,汇聚成地底的暗流,伴着“哗啦哗啦”的回荡声流入大江,奔入大海。正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那样,带着幼年的我,跑过了。

慢慢长大,小时候的回忆被来到广东后更为清晰的记忆尘封了,以至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留意过它,直至一零年回到故土。

四川冬天说冷不冷,说热不热,对于当时的温度,唯一清晰记得的就是鼻尖上的微凉与时刻在下巴前弥漫的白雾。那日我和父母回到旧屋,那时,妹妹还未出世,爷爷却已不在人世。说真的,当时简直无聊透顶,父母都在忙他们的,就我一人,没有朋友,没有电子产品,没有任何喧闹,有的只是那在微风中微微摇曳的油菜花

“轰隆”一声,把我那正漫无目的四处乱瞟的瞳孔吸引,要下雨了。

有些刺骨的寒风压弯地上苍绿的草,拍打着屋后细长的竹叶,发出“沙沙”声。“哒,哒哒,哒哒哒……”越来越密集的雨声,缓缓变粗的雨帘自屋檐拉下,我正对着那棕红色的木门,出神地望着门外的雨。很多人说雨声嘈杂,我却不以为然。看它们一滴滴地砸在地上,又一次次的溅起,再在下一刻没入到地平线,就像是深圳、上海繁华街区的人群般,如果你用一台摄像机把他们录下,再三十二倍速快进,你就会发现,它们与他们没多少不同,都会突然出现,做短暂的停留后忽然离去。不同的只是他们有肤色,有衣着,有自己不同的内心;而它们是那样纯净,那样简单。它们的声音又怎会是一种喧闹呢?我们又怎会在雨天那么容易入睡呢?

那种声音是最接近你心的声音。

那时的雨,最美,是破晓的雨后江岸,是湖畔上的油纸扇在青石板上随雨丝轮转,是那清风穿梭在淅淅沥沥的雨中,伴我踏着青春。

地上那层落叶还未清走,行人的脚下响起枯叶破碎的声音,唯一沉默的是青春。我今年十六,也算半个成人了,很多事已经经历,也有很多事还未触碰。

从天而降的雨,开始时总会不断加速下落,不断与空气摩擦,划过天际后会以一个恒定的速度掉入尘土之中。

我总以为我会一直喜欢雨,可自从那一次,再一次与家乡的雨邂逅之后,它在我心中慢慢变淡,就像夕阳的余晖。太阳没入地平线不久,这个世界就会被黑暗掩盖。广东的雨天,总会给人一种难以消去的压抑,这里的天空很少有白云三五成群地闲逛,很难见到书上所写的“湛蓝”。

初中时,爸妈工作繁忙,我又住宿,所以每周六只能自己骑车去买菜做饭。自那时起,一见下雨,便心闷,很无奈地听着阳光棚上发出“哒哒……”声,望着楼下被雨水“染成”黑色的马路,在心底无力地嘶吼着。

常常,我坐在屋里聆听外面的雨声,静候雨小。有时雨下得久,我便听地出神了,现在记得最清楚的便是那轮回不止的指针声与阳台外传来的雨声在我耳畔徘徊,合奏那不知名的交响乐。此时,总会有一阵清风掀起客厅的雨帘,雨总会小。

到了初三,学习还是抓得比较紧的。每次考试就会下雨,一下雨,我就心情沉重,于是名次都会随着雨滴往下落。雨,在我心里下到了心底。尽管只是我没用功,但当时的我就想找个让自己好过的借口罢了。

雨承载着很多。

我亲眼见过清晨的露珠,那是朝阳的光辉映射的一整个世界,这个世界的四周扭曲后包裹世界的中心,躲藏在露珠中,或许很少见,也可能只是我们缺少发现。

雨珠也是这般,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它从天而降,本该是晶莹剔透,为何会浑浊?雨天的街景很朦胧,这是千万颗雨珠,千万个世界。我或许看不清,但雨所携同落下的却不再是我所嗅到过的天空的那种味,这我很清楚。

或许,从那时起我讨厌“它”了。

在每个寂静的夜里,我都奋力拉扯着缠绕在身上那无力的灯光,用中指第三个关节的老茧顶着银白的笔头……

踏过这令人难舍难分的初三后,我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即使烈日当空,我每天的安排都不会留出一点间隙,脑海从不会留一点空白。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许久。

暑假过到一半,倒霉的事就从天而降,打得我措不及防。我不小心把腰弄伤了,得在床上躺着,静候康复,不宜久坐,但也是这样,让我再一次捡起掉落的喜爱。

直到现在,我也非常享受那段时间的“残疾人”生活。有时,清晨,刚从半昏半醒的状态中挣扎出来,那模糊不清的雨声就化作清脆的乐声划过,说它杂乱无章倒不如说是别样的旋律,就像无数盘跳棋里的玻璃珠如水般倾泻下来,虽然它本来就是水。它把外界的一切喧嚣压入地底,假如不算它自己的话,那外面的世界就只剩下安静了,而屋子里的世界唯一有的是那窗帘抖动的声音。

墙上镶着银白的窗框,窗框扣着浅绿的玻璃,玻璃上挂着繁密的雨珠,雨珠下一刹拖出长长的泪痕,泪痕慢慢变细,最后消失了。就像我对雨那悄然升起的厌恶般,那一刻就到此为止了。它是无辜的,我应该讨厌的是那污染它的东西或是人。

尽管一直以来,雨都会阻碍我外出的脚步;尽管我还是会时不时抱怨一下“怎么下雨了”;尽管这边的雨给我的感觉要微弱些,但我对它的喜爱似一颗长在心头的苍松,常青。

层层堆叠的琐事掩盖掉的东西很多,这本是一篇三百字不够的随笔,当随笔发下来后,老师那鲜红的“太简”让我倍感自责,对于我所喜爱之物,我居然这样描绘我对它的感觉,便重新写,来描绘在我心田之上的净雨。

雨天,我还是会伸出手来,去触摸这来自天空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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