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高中

主动赢得一切

——读《重返狼群》有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这句话我感触颇深。暑假中时间较为自由,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作者李微漪是将人类饲养的狼成功放归大自然的第一人,她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撰写出了《重返狼群》。

书中写到作者在若尔盖大草原遇见了影响她一生的小狼格林。将小狼引入城市,可随着小狼格林野性基因被不断激发,在城市已经不能再隐瞒格林是狼的事实前,作者和小狼一同回到了老林所在若尔盖大草原的獒场。在那里狼与藏獒上演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老鹰小鸡”,又开始了一场抢水战争,小狼格林运用了他的智慧,不仅让藏獒认同了他这个“死皮赖脸”的“狼弟”,还成功地把大藏獒逗得团团转。在李微漪的眼中,格林在獒场中成功学会了找“保护伞”;察言观色,更是学会了如何将看似无关的线索联立起来,利用联立的线索来扭转局势。对于食物,格林更是无师自通:獒口夺食、将食物藏在草丛中、用“调牛离山”之计引开耗牛……我深深感受到了什么是“狼性”。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狼抢食的画面,在工人分发食物时,小狼格林却从来坐不住,几口干完牛肉后,跑出獒笼去抢夺其他藏獒的食物。尼玛说了一句话使我大笑不已:“那只狼太讨厌了,跳起来好高,我怕他抢藏獒的牛奶,就把牛奶盆子举过头顶上,结果他跳起来就把盆子打翻了,牛奶倒得我一脑壳都是。”这句话也让我知道了狼有极好的跳跃能力和极强的拼劲。当我看到小狼抢食的描写时,我深深的被小狼格林给打动了,与其等待别人的施舍,不如自己积极进取、奋力向上。

还记得,八年级时的我突发奇想,希望自己可以在篮球场挥洒自如,可是我刚过一米五的身高和从没练过的篮球技术,在高人耸立的篮球场我能碰到球都算是中大奖了。后来,我在想打和不敢打的自我矛盾中徘徊于篮球场边缘,一丝渴望中涵盖着一丝暗淡,先天的不足(矮个子)让我垂头丧气!假期里,当我看到《重返狼群》的主角“先天不足”的小狼格林,在一群体型硕大的藏獒中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终于取得了一席地位。我眼中便闪出一道亮光,小狼格林的境遇与我是何等相似。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向会到小区的篮球场揣摩打法,让老爸帮我下载篮球视频,我勤练技术。小狼格林不仅让我学会不服输,更让我知道用努力让自己不那么容易输。我想,经过一个暑假的自我训练,开学后我向往的篮球场也会有我的一席之地吧。

抚养了小狼格林的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用独特的方式教育了小狼格林,她的教育崇尚自然规律,善于引导小狼自由发挥。与其说是冒险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不如说是让每个读者学会为自己的目标大胆进取的狼文化和性格。读《重返狼群》给予了我极大的精神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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