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第6篇】

在众多书里,我有很多喜欢看的书,现在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它就是《山羊不吃天堂草》,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作者吧!

曹文轩,1954年1月生于江苏盐城。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北京作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作品集有《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追随永恒》、《甜橙树》等。长篇小说有《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跟鸟》、《细米》、《青铜葵花》、《天瓢》、《大王书》等。主要学术性著作有《中国80年代文学现象研究》、《小说门》、《第二世界——对文学艺术的哲学解释》、《20世纪末中国文学现象研究》等。2003年作家出版社出版《曹文轩文集》(9卷)《红瓦》、《草屋子》、《根鸟》、《细米》、《天瓢》、《青铜葵花》以及一些短篇小说分别翻译为英、法、日、德、韩等文字。获省部级学术奖,文学奖40余种。其中有国际安徒生奖、国家图书奖,宋庆龄文学奖,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奖,冰心文学大奖、金鸡奖最佳编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德黑兰国际电影节、金蝴蝶奖、北京市文学艺术奖等奖项,我介绍了这么多,还没有介绍书呢,我来给大家介绍介绍我最喜欢的这本书吧。

这是一部生动易读而又耐人寻味的长篇少年小说。

一群饥饿的羊,面对长得高贵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若干天后,竟一只只壮烈的倒毙,由于生活所迫,小说主人公不得不远离故土,跟随“师傅”到外面的世界闯荡谋生,但他们似乎永远也不可能走进那个世界……作品透过生活的艰辛、世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镪乐章。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真实丰满、极具立体感;尤其是作品将人生、生命、命运、哲理、象征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刻厚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这本书很有趣,你们也可以找来看一看,曹文轩的作品这有很多,这些书你们可以找来读一读。

【第7篇】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内容推荐

【下一页】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