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最后的狼》有感300字

我读了迈尔文.伯格斯写的《最后的狼》这本书。书中有几个我记忆深刻的场景:野狼康纳被猎人用弩镖射穿了脖子;野狼首领银毛被猎人用手枪射杀;就连刚出生几天眼睛都没有睁开的小狼也难逃猎人的魔爪。

我感到小说中的猎人是一个贪图名利的坏家伙,他只想让英格兰最后的一只狼死在自己的手上,让自己名垂青史。但他没有好好想想人和狼相互赖以生存的关系。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牧群与狼进行拼死征战。

但人们又保护狼,因为狼喜欢吃破坏草原的动物,如黄羊和旱獭,以此来维护草原的生态平衡。

而小说中的布恩一家对受伤的狼悉心照料精心救治,让我感到布恩一家尊重大自然令人可敬。

灭狼的行为表现了猎人的无知,恐惧和贪婪,不管现代还是古代,人们都把狼当成是邪恶的象征,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一点而消灭一个种族。自然归律一旦遭破坏到失去平衡,灾难就会来临。如果没有狼的存在草原就会被有害动物破坏。大片的

草原会沙漠化,再也不会有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丽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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