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岁月》读后感500字

勇敢的男孩——《山居岁月》读后感 

以前的我遇到一点困难就会觉得很难,比如作文不会写了,有题目不会做了,就会想到放弃。但是当我看了《山居岁月》这本书,我便不这么想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 

当时就连他爸爸都笑他觉得山姆第二天就会回来,但是山姆靠着自己带的那几个工具,竟然在大森林里立足了。 

他刚开始的时候连生火都不会,还是一位老人教会了他。他最后还自己解决了很多问题,比如怎么样捕捉猎物,他自己做鱼钩来钓鱼,用陷阱捕捉兔子,雉鸡;再比如他怎样储存食物,他把一颗铁杉的树心给烧空,用来储存食物;他身上的衬衫,裤子还有鞋子,内衣都是他用动物的皮毛做的。 

读到这儿,你可能会问,难道他就不孤独吗?当然不会,他有三个朋友,一个是猎鹰惊风,一个是孤单,寂寞的黄鼠狼男爵,还有一个就是胖胖的小浣熊杰西。 

到了最后,他的爸爸把他所有的亲人都接到了森林里,从此他们一家都住到了森林里。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也想学习山姆独立自主的本领。在这之前我一直不会整理房间,全是由妈妈帮我收拾的,妈妈每次对着我的房间摇头叹气,我想想也是有点不好意思。于是,在暑假里,我自告奋勇,向妈妈提议,试着自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当我说这些的时候,妈妈从来没有过的赞赏的口吻说:“儿子,你真棒,你长大了”。我从叠被子开始学起,虽然刚开始有些困难,但是熟能生巧,最初的困难之事很快变成了举手之劳的小事,现在的我不但可以轻松地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我还向爸爸妈妈学习了拖地,洗碗,煮饭,连洗衣服这些我也能行了。 

今后,我要像山姆一样,学会独立,自己能做的事情一定要自己做,做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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