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三个火枪手》有感500字

宋真宗写过《劝学文》,这本书曾经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锺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读过印象最深的书就是大仲马写过的《三个火枪手》,这本书反映了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的斗争。

作者大仲马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自学成才,他一生主要以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大仲马非常同情低阶级的人民,同时也很痛恨仗着权势欺压人民的贵族。

《三个火枪手》这本书中,主人公达达尼昂为了保家卫国不得不奔赴战场,达达尼昂于18岁那年奔赴巴黎参加由路易十三组建的火枪队,为了希望实现他一生的梦想。他野心与侠义共存,他聪明机智的头脑,使得他成为了故事的主角,推动着故事的发展。 

达达尼昂还有三个生死之交的兄弟,其中一个阿多斯,他英勇、沉着冷静,外表高雅。另一个兄弟就是阿拉宓斯,他心机是最大的,他的外貌就如女人一样,同时他也非常在意仪容,暗中他是一个情圣,三兄弟中最后一个就是波尔多斯,他的性格完全和他们相反,他的性格中爱慕虚荣、贪财,却又充满了天真。

这本书主要体现了,达达尼昂和他的三个生死兄弟勇敢、坚强的抵抗黎塞的重重阻碍,并且揭发他的阴谋,

他们做什么都会一起做出决定,从不单独行动。不管是枪林弹雨,还是明知有危险但还是要去,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这本书中看出达达尼昂和他的兄弟完全是亲如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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