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700字

在读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后,我觉得作者杨鹏叔叔真是太厉害了。因为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一位只有拇指这么大的爸爸,说出来你们都不会相信,他是因为被主人公杨歌的妈妈骂的,只要骂他一次就矮1厘米,最后就变成了拇指爸爸,整天在杨歌的口袋里监督他学习,但他意外的获得了发明天赋,他发明的东西不计其数:瞬移机器,隐身机器,风火轮,时间钟表……这些东西都很有新意且都很不错,可惜有利有弊,有一些坏人经常用这些发明做坏事,导致最后都被销毁掉。

让我觉得很生气的就是有一位“地中海教授”,他是杨歌的邻居,也是一位坏蛋,他经常剽窃爸爸的发明,并为“猴子”做事,(这里的猴子是指一位科学狂人,有很大的野心的一个大坏蛋)而他很厚颜无耻,剽窃完之后,有钱了就离开老公寓,买一栋别墅,杨歌来要求见他也不理人,就是所谓的“翻脸不认人”了,而“猴子”知道爸爸的存在(因为爸爸变小之后为了隐藏他杨歌和妈妈就说出差去了)一直与爸爸作对!

主人公杨歌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他家里很穷,爸爸变小后不能工作,只能靠妈妈,但他并没有去偷钱,抢钱。还有一次利用瞬移机帮助孤儿院,有一次一个土豪利用媒体炒作,本说要捐100万,可当媒体走后,他找到院长,给了一张100的支票,杨歌看后就很生气,瞬移到他家拿他的钱去捐给孤儿院,出了一口恶气。我很喜欢他,以及羡慕他有一个拇指爸爸,因为那些发明真是太棒了!杨歌学习并不好,体育也很差很差,可我认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每次当有人有困难的时候,杨歌会利用爸爸的发明去帮助别人,我觉得他有和孙悟空一样的品质,同仇敌忾!这点需要我们去学习,他还有很多很多的英勇事例:救火,海上救援,溺水救援……我们要向杨歌学习,要有一颗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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