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500字

这几天我看了常新港写的一本书《一只狗和他的城市》。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只狗,他生活在下水道里,那里有他的父母、大哥、二哥、姐姐爷爷。有一天他爷爷在快要去世的时候想看一下窗口是什么东西,开始寻找窗口,在他寻找的时候,认识了一只粉红蚯蚓,她带着这只狗找到了窗口,这只狗也有了一个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在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长出了狗牙,但是二哥却失踪了。又过了几天一个消息传来粉红蚯蚓死了,于是她父亲给了这只狗粉红蚯蚓的衣服。这只狗拿到后突然明白了二哥为什么自杀,这时他突然向一块石头上撞去。

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经穿越到人类世界来,还发现自己可以跑得比车还快。因为在一家饭店吃了东西没有给钱,最后被送到警察局,又因为他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把他送到了“妈妈家庭”,在这里他认识了调皮的胡生、可爱的小小、老实的豆子,还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有一天大豆子遇见了六月,六月给他取了个新名字,叫红眉阿坚,六月又告诉了他:“只有在博采中学初一十二班才能找到我。”考上了博采中学,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无所不知。他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血缘关系知道了吴道就是他二哥!因为在地上一天等于在下水道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他的姐姐,因为姐姐来到这付出了很大代价所以成了哑巴,不久死了。后来六月又带着阿坚来到了自由市场看到了他父亲的皮毛被挂在那里。后来才知道六月原来是粉红蚯蚓,当阿坚想找到她的时候才知道她已经把生命给了阿坚。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亲情,友情才是最宝贵的东西,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时光,不能直到失去才珍惜,时光一去不复返,让我们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吧!

内容推荐

【下一页】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