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找东西的男孩》读后感800字

毛绒玩具、钥匙扣、百事贴、手机链、自动铅笔、颜料、橡皮、镊子、没电池的手表、缺齿的牛角梳 …… 看到这些细碎的小东西,你也许不以为然,甚至还有些厌烦。它们的确不是什么可爱的东西,而是残破的坏掉的,被遗弃的东西。但是当你看到那座号称“失手菊二十七号”的微型别墅花园时,你的眼睛大概就会冒出金光了。没错,每个人都想得到这个漂亮、精致、可爱的花园模型。可是,就连这么美丽的东西也都被遗弃了。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一个叫金敬礼的小男生,同时拾到了以上这类被遗弃的东西,平淡无奇的琐碎物件,闪闪发光的稀罕宝贝全被他捡到了。金同学在班级的头衔是“失物招领员。专门搜集别人遗弃的东西,跟捡垃圾的差不多。然而,由于他眼光独到,观察力又特别强大,于是常常能在泥土里发现珍珠。同学们本来都没把他当回事,觉得他的这个头衔太微不足道了,可自从他找到了那座微型小别墅花园后,大家都对他刮目相看了,偶像的光环也迅速笼罩了他。他简直成了校园里的传奇人物。

被丢弃的毛绒玩具、没电池的手表、缺齿的牛角梳…… 在你们眼里也许是一些不值得一提的破烂玩意,可是金敬礼眼里他们都是宝贝。还认真地帮他们寻找主人。

不过,他也因此惹出了不少麻烦。比如有的孩子根本不想被大家知道自己遗弃了那些东西,还有的孩子明明很喜欢那些东西,却故意把它们丢掉了。

每个孩子的心思都像头顶浩渺的星空一样复杂,又像深深地海洋一样神秘。关上心门,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想法最正确,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充足的理由丢失他们。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理所当然。但是,由于金同学的存在,一切都变的没那么省事———他们到处寻找那些丢东西的人。

其实,每一样原本属于你的东西,都曾经和你有过最亲密的联系,它记录了关于你的一部分。

一位母亲描述的一幕场景,让我感动了很久,妈妈很老很老了,老的没办法走动了。她的儿子来看望她。她看着比自己忙碌的儿子坐在餐桌前,用一把很旧的叉子吃点心。那是她很爱吃的点心,是妈妈亲手做的,她吃的很高兴。但是只有妈妈才知道那把勺子是几十年前他还是个小宝宝的时候最喜欢用的一把。妈妈把它保护的很好。从来没有弄丢过。

每个人真的就是这么简单。成长就是一个小小的储物箱,你不停的往里面放东西,那都是你这一生中曾经拥有过的东西;你又不停的从里面拿出东西,遗弃掉,那是你不得不甩掉的多余的东西。

拥有一样东西的时候,就好好的拥有吧,不要轻易舍弃。同时也不要太贪心地想要拥有太多其实你并不喜欢的东西。索取的时候就要想想清楚你是真的想要吗?否则,当你对它们失去兴趣丢弃它们的时候,它们也会带走珍贵的岁月在你身上留下的某些记忆。再说了,老是丢东西也不环保,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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