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第1篇】

印象已经很模糊了。大概记得那本书的封面是一只蚯蚓和一只蜘蛛背靠着背数夜空的星星,在那点点繁星中,印着四个大字——《蚯蚓日记》。

包振军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当然,最好的朋友也是会闹矛盾的,真正能永远不和你吵架的,是陌生人。

那是一个下午,包振军带着一本大书神气地走进了幼儿园的教室。顿时,一大帮人“哗”地一下涌到他身边,将包振军围的水泄不通。“这时什么呀?”一个小朋友指着包振军手上的东西问。“那是书啦,笨蛋!”站在一旁的李浩杰不屑地动了动嘴。

平时我和包振军最讨厌的就是他——李浩杰,一个插班生,不仅总是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还总是耍赖,用我们那时的话来说:“懂又不懂,屁股乱拱!”(不过现在想想,李浩杰他作为幼儿园的孩子确实懂得很多东西)。可那天包振军不但没有反驳他,反而还用略带夸赞的语气说:“嗯,这就是书!”

“拿我看看。”李浩杰毫不客气地伸出手来,冲包振军摆了摆。

“不行。”果断而又干脆的回答。包振军向他的小座位径直走去,坐在位子上开始看书。

“一起玩吧!”我跑到包振军身边,轻轻地说。

“不要。”包振军摇摇头,“我要看书呢。”

我没说话,一个人在滑梯上玩了玩,自觉无趣,便又跑回包振军身边坐下,讨好地说“那咱们一起看吧!”我焦急地等待着包振军的回答。要知道,全班同学的目光都落在我们身上,当然包括李浩杰。

“不要,我不想两个人一起看。”包振军再次摇了摇头。

听到这个回答,我的声音几乎是颤抖着的,“那你看完借给我看好吗?”

“不要,你会弄坏我的新书!”

我像被一记闪电劈中了一般。他坐在那看了一下午的书,而我,自己跟自己玩了一下午的滑梯。

第二天,包振军面带怒容地找到我,指着我的鼻子质问道:“我的书在哪?”

“你又没借给我!”我没好气地说。

“我当然不会借给你,快把书交出来。”

“你……”我气得发抖“你说我偷了你的书?”

“不是吗?!”

“你!你太坏了!”我甩头就走。

包振军把书丢了的事告诉了老师老师在李浩杰的小书包了找到了它。

那一天,我和包振军互相一句话也没说。

放学时,他拦住我,我翻了个白眼没搭理他。包振军再次拉了拉我的衣服,支支吾吾地说:“我,我是来道歉的。”他羞得满脸通红:“对,对不起!”他把找回来的那本书端端正正地放在我的手上,转身便消失在夕阳中。

书中的故事很美。蚯蚓和蜘蛛是一对好朋友,他们互帮互助,共同长大。有欢笑、有泪水、有辛酸、有甜蜜!

友谊,万岁!

【第2篇】

这是一个比英语时小一圈,比语文书大一圈的东西,它四四方方,大概有两厘米厚。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中国女孩子抱腿坐在许多老人中间,微笑的看着一个孩子。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去,我在妈妈买的一大袋新书中看见了她,她吸引我的地方不是厚底或者封面,而是因为她的书名《看见》。

这是一本报道文学,作者柴静,是一名中央电视台的记者。

《看见》这本是中写的大多数是柴静在被陈虹“挖”去中央电视台后,她的经历和她做的节目。写在书中的每件事、每个人都像铜锤般击打着我。像柴静在书后写的“在大量的报道中,我选择了留给我强烈生命印象的人。”

我看见了很多事情。

那天,我正和妈妈一起看这本书第八章《我只是讨厌臣服》。这一章讲的是社会的一些普通公民以“人民”的名义将那些不合法的,但对

事情告上法庭的事。我突然问妈妈:“如果我以后碰到这些事情,我也这么做,您觉得怎么样?”妈妈说:“你应该不会这么做,而且做了也可能不会成功。”

我想起《飞越疯人院》中麦克墨菲,他押了十美元搬一个台子,他抱住,但是没有抬起来,再抱住,还是没有抬起来。他只好退去,突然,他又大叫起来:“去他妈的!我起码试过了!”

后来,一次我在医院里排着长队挂号,突然前面插进来一位穿着蓝布棉衣的大爷,后面的几个人开始有些小声的议论,甚至有人毫不掩饰投去鄙视的目光,但那位大爷依旧不为所动,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短短五分钟竟又有人插队了,我忍无可忍拍拍那位大爷,说:“大爷,您插队了,请站到后面去。”那位大爷瞥了我一眼,不言。我提高声音,又说了一遍:“您插队了,请站到后面排队。”依旧不理。

我不作声了。静默了片刻,身后的一位阿姨出声了,用南昌话说:“大爷,你原来听不懂普通话啊,刚才那个小姑娘说您插队了,请回去排队。”那位大爷微微闪过一丝尴尬,才打着哈哈站到队伍后面去了。之后插队的人也悄悄移出了队伍。我看见那位阿姨冲我笑了笑。

我突然理解为什么总会有人在无尽绵延的黑暗中,迸射出几丝微光了,因为这种来自本能的感觉是难以磨灭的。

或许所有的本能在经铅华妆饰后,依旧会唤醒,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文字出现,记录这一切。像《看见》,她让更多的人看见本能,再唤醒本能,看见等多,摘用其中一句话:“先让自己看清”。

【第3篇】

埋书

小时候,姐姐像是我的玩偶,我时不时就缠着她陪我玩。姐姐上小学时,这样的事如似一阵轻烟般消逝了。姐姐整日捧着书,正因为这,也就没有再陪我玩的时间了。一到星期六星期日,不知是什么特殊的力量使姐姐整天钻在房间里,不出来。我很多次想闯进去,问姐姐为什么不出来玩,可门总是锁着。难道,这是在躲避我吗?

直到有一天,姐姐房间的门敞开了一条缝,姐姐忘了锁门,我冲入姐姐的房间,大声喊道:“姐,为什么不出来陪我玩!”姐姐没有作声,手中捧着一本名为《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书,如痴如醉。这是什么力量,使姐姐如此爱读一本无用而且又厚又大的书?是什么动力让姐姐这样爱书,以至于忽视了玩耍让自己闷在房里闷一天?这里面有什么奥秘,有什么魅力将姐姐牢牢抓住。姐姐说话了:“总有一天你知道有多么神奇。”我心中热血沸腾,好像对书充满了仇恨。

有一天,姐姐出去了。我走进了她的书房,我看见了那本《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脚几乎是情不自禁地走过去的,又情不自禁地拿起那本书。我犹豫了。最后,我一咬牙,把它埋在了后院。我想,大概这样就可以让姐姐陪我玩了吧!可是我错了。

撕 书

姐姐发现了。她并没有因此陪我玩,只是一个人闷在书房里哭,直至发烧住进了院。每当我想起时就很难过,当我正对着姐姐那热泪盈眶的双眼时,我哑然了。

之后,姐姐知道了是我埋了她的书,她并没有怪我,只是说一句:“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书对我有多么重要。”这句话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我一直在找寻着谜底。

一年一年过去了,一天一天过去了,我上五年级时找到了答案。那年,妈妈陪我上街买了一本名为《幻城》的书,从那天起,我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牢牢抓住,我完全陶醉在书中了,我感到了书的神圣,伟大。有一天,姐姐莫名其妙地走进我书房,一把抓住我的《幻城》,一分为二,书从此“尸首”两分。我心急如焚,如果眼前不是我姐姐,我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为什么!?”我大叫道。姐姐仍只说了一句:“你明白了吧!”说着离开了书房。

我看着面前的姐姐发了呆。

爱 书

我懂了,姐姐这样做完全是想让我明白这样一个比喻:一本好书在读书、爱书之人手中,犹如夏日捧一杯冰汽水,一碗消暑解渴的凉茶,慢慢品尝,细细回味,不但清凉解渴,还能获得无穷的感受,又怎能容忍别人在其中添加一些异味的东西?一本好书,宛如指路的灯塔,身为水手,你又怎能让别人将它摧毁。一本好书,自己深醉其中,而未读完,别人就将之摧毁,这难道不是人世间最痛苦之事吗?书对于一个好读书之人就是生命,失去自己所爱,犹如撕心裂肺般痛苦,难道不是吗?

我的埋书,姐姐的撕书,让我懂得了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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