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600字

【第1篇】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第2篇】

《麦田里的守望者》成名已久,我却今天才看完。比起我的晚还有人都没有办法读完呢。真是能理解,这样一本啰啰嗦嗦、没有情节的书,读完是需要十分的耐心的。

还好,最近我在挑战自己,耐心暂时战胜了反感和放弃。我看完了最后一个标点。

十四五岁的少年,用叛逆、厌恶、拒绝鄙夷的看待身边的世界,他吸烟、喝酒、想找女人、逃学总之这个年龄里不进监狱的坏事他都干了,理所当然的任坏脾气潮水一样蔓延。听着他嘴里、心里嘟嘟囔囔的发牢骚,感觉他的世界太灰暗了,他真颓废。可跳出书外,他的世界真是单纯:讨厌几个同学考试不及格、想着去做所有大人做的事情、虚妄的幻想未来。谁都经历过,形式不同罢了。

他是那么的可爱,评价他的哥哥、思念他的弟弟、宠爱他的妹妹、担心歇斯底里的妈妈……尤其是他和妹妹在一起,能看出他是个好哥哥,和所有的哥哥一样,心疼、溺爱、纵容着这个亲人,把弟弟的那一份也给了她。

对家人好的坏人不是个彻底的坏蛋,更何况他还是个孩子。

这本书的出名应该是写出了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内心的迷茫。我已近不惑之年,从这本书里收货的是怎样正确的对待这个年龄段的孩子。

【第3篇】

高晓松在某期《晓说》中提到过这部作品,好像是在第二十三期“大师照亮八十年代”中,说他很喜欢这部小说,还说他的唱片公司“太合麦田”起名就源于此,于是满怀期待的开始看。

如果以前没听说过这部小说,可能真不会认为它是经典之作,其实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得到这么多人的推崇。

看完我最大的感受有两点:

一是主人公的俚语太多了,动辄就“混账玩意”,不管提到什么东西,前面总加上“混账的”。

二是主人公的心里描写比较出色,联想的很丰富,丰富到有时候都觉得不着边际。而且主人公情绪变化很大,动辄就“沮丧”“腻烦”。

主人公霍尔顿和多数青春期的少年一样,内心很矛盾,不知道未来该怎么走,思想单纯的干傻事。在别人眼中是个坏孩子,但他内心却是善良的,从好多方面都能体现出来。他为了不使舍友难堪,不把自己崭新的手提箱和舍友的放在一起;在餐厅里,自己吃着烤肉咸蛋看到有两个修女只吃面包片和咖啡就感到难过,非得捐钱给他们;他自己想离家出走但看到妹妹非要跟着自己,就放弃出走的想法。他知道自己做的某些事情是错的,他会阻止别人去做,但自己却停不下来。

霍尔顿有个非常单纯的梦想,原文中写的很好:

"Anyway, I keep picturing all these little kids playing some game in this big field of rye and all。 Thousands of little kids, and nobody's around--nobody big, I mean--except me。 And I'm standing on the edge of some crazy cliff。 What I have to do, I have to catch everybody if they start to go over the cliff--I mean if they're running and they don't look where they're going I have to come out from somewhere and catch them。 That's all I'd do all day。 I'd just be the catcher in the rye and all。 I know it's crazy, but that's the only thing I'd really like to be。 I know it's crazy。"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象话。”

【第4篇】 

本书写了主人公霍尔顿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游荡时经历的事情,并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了他的心理变化及内心的想法,充分探索了青少年的内心世界。作者以“坏小孩”的视角描写了一个刻薄、假模假样的社会现象。描写中掺杂了一些“坏小孩”内心的抱怨和夸大,但在一定程度上客观的写出了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冷漠和刻薄对他的伤害。

这篇小说最让我印象深刻的部分一个是作者对青少年内心的描写,通过对霍尔顿的描写反映了绝大多数的青少年的心理特征,比如说老斯宾塞教育他时霍尔顿的心理独白:“人生是场球赛,但只是对某些人说,你要是参加了实力雄厚的那一边,那倒可以说是场球赛——这一点我承认,可你要是参加了另外那一边,一点实力没有,那还赛什么球?”表现了霍尔顿表面叛逆地抵抗着外界给的信息,但他的内心却在不甘心地接受着现实,同时也表现了他的不安全感和孤独感,极力用不在乎的态度来掩盖内心的脆弱。还有一个部分是霍尔顿说出自己真正想做的是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让我感触颇深,如今社会也常会有这样的现象,人们往往会问你在什么学校读书,在什么单位上班,理想是什么,目的多数出自想要知道你足不足够有出息,而非你是否真的喜欢做你的工作,你的梦想是什么。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个纯洁的梦想,像霍尔顿一样,不是为了想多么出人头地,而是可以真正给自己带来快乐,简简单单的快乐。

作者把霍尔顿的内心世界描写地淋漓尽致,把读者带到了以主人公视角下的世界。读书不仅把我带到了不同的世界看到了不同的故事,同时也让我思考了很多东西。本书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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