嗟来之食该不该吃作文600字

【第1篇】

《礼记·檀弓下》中有这样一段文字: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何施而得斯于民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由这个故事引出一则成语“嗟来之食”,意思为带有侮辱性的施舍。成语也常被后人引用,《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这就引出一个问题,是尊严重要还是性命重要?

我们很容易想到韩信胯下之辱的故事:《史记·淮阴侯列传》 “淮阴屠中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胯下。’于是信孰视之,俛出胯下,蒲伏。一市人皆笑信,以为怯。”

故事中韩信选择了忍辱负重来保全生命。

这么一来大家就疑惑了,是不食嗟来之食的齐国人错了呢?还是韩信错了呢?其实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尊严重要还是性命重要,而是“大前提”重要。

要弄懂中国文化,就一定要了解“大前提”思想。说了半天,什么是“大前提”呢?说得直白些,就是判断一件事好坏或者对错要放到当前的政治大背景中看。注意哦,是当前的大背景。不少老外觉得中国人复杂,就是不懂这个“大前提”。

举个例子说吧,人们应该爱好和平,谴责战争。我们痛恨小日本的南京大屠杀,经常提要牢记这段历史,化悲痛为力量等等。30万人,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没错,不过再早一些,有个80万人被屠杀的扬州十日在中学历史课本的边边角角都找不到。这就是大前提不同了,因为满汉在当前被定义为人民内部矛盾,而抗日战争中的中日是敌我矛盾。

再举个例子,我们说希特勒给欧洲乃至世界的人们带来了灾难,不过说起成吉思汗就是伟大的征服者了。同样因为大前提是我们是二战中的受害国,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自然应该同仇敌忾;而成吉思汗那是某些史学家眼中的先祖,“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就是如此。

好了,回到主题。如果谈起抗击外族侵略或者人民解放运动等问题,那嗟来之食是一定不能吃的。例如朱自清,晚年身患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全家12口人吃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当时,国民党勾结美国,发动内战,美国又执行扶助日本的政策。一天,吴晗请朱自清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美援面粉”的宣言书上签字,他毅然签了名并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这年(1948年)8月12日,朱自清贫困交加,在北京逝世。临终前,他嘱咐夫人:“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民党配给的美国面粉。”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中国人的骨气。

而到了二十一世纪,受西方思想侵袭,越来越注重个体价值与生命价值。当大前提也转向关注个人价值时,那就变成了以性命为先,甭管是嗟来还是捡来,先吃饱了再说。

【第2篇】

《嗟来之食》出自《礼记》,大部分人在初中语文课本上就读到了这篇古文。依稀记得故事大意:一个有骨气的乞丐都快要饿死了,却不愿意接受别人带有侮辱性的施舍,终不食而死。

近日又读到了这篇古文,却有了新的认识。我个人理解:一个傲慢的乞丐快要饿死了,却不愿意接受他自己认为是侮辱性的施舍,终不食而死。

先来分析一下施舍者。并不是每个富人都愿意施舍,所以我们必须肯定这位施舍者是富有同情心的,更何况他“左奉食,右执饮”,即左手拿着装有饭菜的碗,右手端着汤碗。在动作上还是表现出了他的诚意。仅仅是说了一句“嗟来食”,无意中流露出了富人的傲慢和轻侮,我们可以把他的这句话理解为一个直率富人的不经意,也可以说这个施舍者是一个口无遮掩、不顾及别人想法的有钱人,如果一定要说他错了,也只是说错了一句话,充其量只是表达的问题而已。

再来分析一下这个所谓有骨气的乞丐。首先做为一个乞丐要对在自己行乞过程中可能遭受的羞辱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并为之付出尊严的代价。生存是人最最基本的权力,为了一句“嗟来食”而将自己饿死,这个乞丐未免也太矜持了吧!其实他还可以不死的,因为他有个台阶可以下,在施舍者说完“嗟来食”之后意识到自己的唐突,就“从而谢焉”,即主动追上去向乞丐道歉,这说明施舍者确实是富有爱心并有错就改,而此时的乞丐居然 还 放不下他那高傲的自尊心,“终不食而死”!

我想送这个乞丐四个字:死得活该!

一个人连生命都没有了,尊严真的还有那么重要吗?子曰:小不忍则乱大谋。苦痛的中华民族自八国联军入侵至新中国成立的近百年沧桑岁月里,如果英勇的中华儿女不堪屈辱放弃了当时已是千疮百孔的中华大地,那还有如今日益强盛的中华民族吗?

“嗟来之食”不吃而饿死,本来就是不珍惜生命的表现;再言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一句话就将自己饿死,就是不孝!

“嗟来之食”该吃,留下自己的生命,或许可以创造一个奇迹!

【第3篇】

有个嗟来之食的典故:春秋时齐国闹饥荒,有个叫黔敖的人在路边施舍食物。当一位饿得昏昏沉沉的人走来时,黔敖一手拿着吃的,一手拿着喝的,大声说:喂,来吃!那位饥饿的人说:我就是不吃嗟来之食,才饿成这个样子的。最后他终于饿死了。

我生活的年代尽管十分艰难,但还没有饿到要夺去性命的地步,不知道饿得快死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感觉。也无法感受饿得快死的时候,别人用不礼貌的语言对我这个饿得快要死的人说,“来,拿吃的东西”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心境。更不可能知道饿得快死的人不吃对自己不礼貌的人叫:“来,拿吃的东西”时的心情是何等凄苦。我也就说不清楚饥饿之人该不该吃嗟来之食。

但我想,如果把这个饥饿之人该不该吃嗟来之食拿出来在人们之中进行讨论的话,一定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说该吃的人一定会说:你就是个饿得昏昏沉沉的人,就是一个饿得快死的人了,有点吃的就可以救你的命,你还那么多事,你还讲究别人说话的语气,你要命还是要面子?还是现实点,管他礼貌不礼貌,把东西拿来吃掉,保住性命要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等你救了命,有了出息,才想办法去折腾那个对你不礼貌的小子。

说不该吃的人,一定也会有他的道理。人要有骨气。士可杀,不可辱,就是再饿,就是饿死了,也不能因为饿死而受你的侮辱,我宁愿饿死,就是不吃你的嗟来之食,这就是做人的骨气。我不吃你的嗟来之食,被饿死了又如何?饿死了也是一个有志气,有骨气的饿死鬼。

要我说两种意见都有他的道理,有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味道,最终要我选择的话,我还是会选择不吃嗟来之食。人毕竟是人,人要有骨气,有精神。我们这些平常的人就是啥也没有了,也还是应该有些骨气,有些精神的,那怕是被饿死呢?

【第4篇】

《礼记·檀弓》记载,战国时期的齐国在大饥灾难时,富翁黔敖设摊施食饥民,而有个“蒙袂辑屦,贸贸然来。”的饥民不食其“嗟来之食”。

我们知道富翁黔敖设摊施食并不是出于真正的同情心和对社会的责任感,而是拿饥民的痛苦给自己取乐。一声“嗟!来食”的无礼呼唤,带有多么的轻蔑侮辱!

不论哪朝哪代,黔敖理所当然值得抨击和批判,但对赞扬饥民不食嗟来之食并不苟同。“嗟来之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吃。“嗟来之食”也可受。

千百年来,“不食嗟来之食”用来表示做人的骨气,人穷志不短,绝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别人的施舍,哪怕是让自己饿死。难道吃了“嗟来之食”真的会这样吗?看来未必。

饥民在山穷水尽时,不去偷和抢,不损人利己,这本身就是骨气。为了能活下来,受些侮辱有什么不可以承受?想当年韩信跨下之辱,比“嗟来之食”怎样?有时受辱可以使人思变、奋起,可能成为迈向成功的动力。

食了“嗟来之食”度过难关,将来有成就,吸取教训,不学黔敖,真心实意救济有困难的朋友、百姓,为社会多作点贡献,未尝不可。

“不食嗟来之食”饿死,将来只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最多说你有骨气。所谓的骨气相对于多帮助人,多为社会贡献,哪个有价值?试想,当年韩信若受不了跨下之辱,与之决斗,可能不会有后来的齐王或淮阴侯了。

微博上热议,有一个热心于慈善事业,白手起家的富翁,了解到三家贫困,表示捐助。

富翁不是黔敖,他是真心诚意要帮助人,因为他曾经一无所有,深知需要帮助的重要。他做的是慈善事业,是感恩,对社会的回报。这是值得提倡的事儿。

三家人表现各有不同。“一家十分感激,高兴地接受了他的帮助;一家犹豫着接受了,但声明一定会偿还;一家谢谢他的好意,但认为这是一种施舍,拒绝了。”

什么人都会有困难时候?若在困难的时候,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无疑是雪中送炭。接受捐助只是暂时的行为,只是为了度过难关。乐于助人是中华美德,接受不等于没骨气,即使是黔敖式的施舍。

感激捐助,谢谢好意非常有必要。你若真有骨气,接受了别人的捐助后,奋发图强,努力成为一个有能力捐助别人、服务社会的人。这也是一种感恩和回报。这种感恩和回报并不一定要针对捐助之人,而是面向社会。

接受捐助不等同没有骨气,不是“嗟来之食”,即使是“嗟来之食”,从长远打算,可以用宽广的胸怀去接受。

【第5篇】

古语说“君子不吃嗟来之食”,大概是说有尊严的人即使饿死也不吃别人施舍的食物。千百年来,许多人以此为圭臬画就自己的人生轨迹。于是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贞节牌坊下,多少女子的冤魂在哭泣;“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蛊惑中,多少随意湮灭的生命在呐喊。面对生命逝去的惨烈事实,我们不仅要问:生命和尊严哪一个更重要?

生命是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唯一拥有的物质资本,而尊严是人在社会化进程中人之所以为人的文化符号。生命因为有尊严的守侯而壮丽,尊严因为有生命的支撑才完美。所以,生命和尊严同等重要。但是如果非要把生命和尊严放到人生的天平上去度量,我认为生命比尊严更重要。因为,生命是物质的,尊严是精神的,精神性的尊严依赖于物质性的生命。生命是一个不可逆的流程,她是原初的,失去了她,没有人可以将她再找回来,而尊严是再造的,保有了生命,尊严的张扬才具有现实可能性。即使是一时因为某种原因而冷落甚至丢失了尊严,而尊严的重新拣拾也需要在保有生命的前提下才能做到。从这个意义上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或许是对生命和尊严孰轻孰重的最好诠释。

在一个因为饥饿而濒临死亡的人面前摆放着一张强盗施舍的饼,试想这个人该做如何选择呢?食之,他的生命会得到挽救,但是吃嗟来之食总会让自己的尊严大打折扣;不食,他的生命就此终结,他也可能因为保有了尊严而名垂千古。面对这样的两难困境,人们当然可以做出不同的选择。我认为,生命是珍贵的,因为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需要保护的,因为保护了生命就是保护了张扬尊严的物质基础;生命是值得敬畏的,因为每个人的生命已经不只是属于他个人,而同时也属于他的亲人和朋友,敬畏生命就是善待亲人和朋友。于是,我不禁要说:嗟来之食,食之何妨?

我不是说人可以随意漠视甚至是践踏尊严,而是说在生命和尊严同时受到威胁并且只能取二者之一时,应该先保护生命,然后再拣拾并创造尊严,这决不是苟且偷生而是珍爱生命。

尊严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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