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我想你了作文500字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相信大家都听过这句话吧!我也曾经有一个这样的“忠诚的朋友”,可我却没有好好珍惜。你们不知道,那可是被称为“暖男”的大金毛啊!

说到金毛,大家肯定会想到一个词,那就是“绅士”。可我家这只金毛,却没有像“绅士”过,它就是一个还没长大的小孩儿!虽然,它的实际年龄只有三个月,但是它的体型跟其它成年狗有的一拼。当然了,作为一只母狗,不好看是不行的。就凭金毛强大的基因,它就可以进入世界级的选美比赛。再加上它还有着两颗像黑珍珠似的亮晶晶的眼睛,一身柔顺、黄澄澄的毛,四个锋利的爪子和一条无时无刻不在摆动的尾巴,简直就是锦上添花!

可作为一只狗,光好看是没有用的。它跑起来,也是相当的快!如果我在前面跑,它肯定会像警察一样在后面追我,还会把我扑倒(可每次就差那么一点点)!到了饭点,它更是狼吞虎咽。一分钟前,它的饭碗还是有不少狗粮的。一分钟后,呀!一个也没有了!吃完饭后,它还直勾勾地盯着狗粮袋,仿佛一刻都离不开吃的。天黑了,该睡觉了,它这个时候可比早上精神多了,都不带闭眼的。只有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它才睡觉,发出鼾声,呼呼呼……

可因为它实在是太大了,我住的又是楼房,最后它被送走了。我觉得这样才是它最好的归宿吧!洛菲,我想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