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绿拇指男孩》有感400字

假期里我偶然读到一本书,名叫《绿拇指男孩》。刚看到题目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一口气读完了这个充满幻想与爱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出生在富裕家庭,心地善良、普普通通的小男孩弟嘟,他在课堂上老是喜欢打瞌睡,后来被学校退学了。他家的园丁翘胡子先生在教他园艺时发现他有惊人的特异功能:他的手指是绿拇指,能在一瞬间激活地下沉睡的种子,使那里的土地上长满生机勃勃的植物。杜纳狄斯则是弟嘟的社会老师,他让弟嘟明白了这个世界不全是美好的,在温暖的阳光下依然有贫穷、疾病和罪恶。

善良的弟嘟用绿拇指把破败脏乱的贫民窟变成了一个鸟语花香的公园,为穷人带来了财富和幸福的生活。他帮助腿部残疾的小女孩重新站立起来,用绿拇指使罪恶的炮弹射出芬芳的花朵,终止了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他像一个天使一样保护了人民,让世界充满爱与希望。 

现实生活中谁也没有弟嘟“点石成花”的绿拇指,但是我们每个人身上潜藏着的不易被发现的天分,难道不就是我们自己的“绿拇指”吗?只要我们能够认清、了解并相信自己,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像弟嘟一样用自己的潜能创造出美好的东西。假如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灵,都愿意献出一点爱,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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