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繁花

窗外归来的鸽群从水面掠过,下午昏黄的夕阳洋洋洒洒的铺在我的房间里,斑斑驳驳的投射在一地的杂物之上,我在房间里,收拾着许久未变的一方天地。

一本有些折了边角,书页有些破旧的书,呈现在我眼前,我迅速从脑海里翻出这本书,我记得我极喜欢这本书——《摇摇晃晃的人间》。

这是余秀华所写的一部诗集,稍后一些的部分甚至还有些散文的元素。那是小时候的一天爸爸下班带给我的书。

从小我就是个喜欢看书的孩子,接到这本不大的簿子更是欢喜得不得了。诗中的话仿佛深奥得很,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每一行只有短短的几个字,这和我平时看的那些长篇大论的似乎大不相同,真的超级浪费纸呀!可那诗句又仿佛是一句句伦理颇深的谶,只是有一点可有可无的情绪。

我看着每页只有寥寥一百来字白花花的诗,心里充溢着憧憬,听大人们说,只有那些满腹经纶,博览群书的人才会写诗,我也极喜欢看书,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成为一个会写诗的小文人。

我从“风不停的吹,春天消逝得快,又是初夏了”读到“我知道他私藏了春天,蜜蜂,河流的方向。与一个事物的过程”,也从背着小书包的孩子长成一个步入初中的少年。小时候那个天真烂漫的诗歌梦也不知飞到九霄云外,这本书也不意外地被雪藏,我偶尔也会看一看诗歌,读读喜欢的书,很少再有小时候那样的雄心壮志,可看见这部书,仿佛心中有一点点的火苗燃了起来。

我很乐意吃苹果,看他雪白的肌肤在空气中渐渐变成铁锈的颜色,因为我知道在锈色外表的里面,依旧是雪白的果肉。于秀华的诗,透着一种淳朴的味道,她摘花,缬草,他甚至写溺水的狼,和一包麦子,她写的很普通,很普通,极适合那泛黄的书页。

现在我终于读懂了,那些一行一行的诗集,那令人费解的字眼,那些我看不懂的字。他的诗,像一朵朵盛放的花,行于纸上,怒放庸华。

我知道,诗歌会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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