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00字

那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所谓书,必须是砍向我们内心冰封大海的斧头。是啊!这句话说的太对了,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动不已!几次鼻头一酸,眼睛红红的!或许有人说:“什么书啊?有那么感人吗?太夸张了吧!”如果你这样想的话,那你可大错特错了!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所著,久久打动英、德、中、法,挪威、瑞典、西班牙等38国读者的心!这本书讲述了一位65岁的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在啤酒厂干了40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了,他和妻子住在英国乡间,日复一日,夫妻感情渐渐淡了,因为妻子指责哈罗德在儿子生前对儿子那么冷淡,导致儿子叛逆直至死去。突然一天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信,是来自20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得了癌症,写信是来告别的。在寄回信的路上,听一位在加油站工作的女孩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后,便深受启发,一直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走了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在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人们都很敬佩他,他由此登上报纸。也有敬佩他的人和他一起走,但最后都没有跟哈罗德的脚步。最后只有他一个人到了目的地,看望了奎妮。

多么感人,仔细想一下,六十五岁走了627英里,相当于1009公里,如果没有很大的决心,那可能一公里都走不了,我很敬佩这位老人,他为了友情、为了朋友能活下去、为了弥补过错而选择了步行,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平常人都能做的事,要有很大的决心。所以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最后文中有一段让我印象深刻的话:“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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