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读过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我最喜爱的要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写的,曾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蟋蟀,名叫柴斯特由于贪吃跳进了一个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在那里,柴斯特和忠厚的亨利猫、聪明的塔克老鼠成为了好朋友,还有一个小主人——玛利欧。柴斯特后来竟成了震惊全纽约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却不喜欢成名后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理解下,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小小的柴斯特为什么成名后却不快乐呢?因为柴斯特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再好的地再好的朋友;也比不上生养自己的家乡。虽然柴斯特非常喜欢自己的朋友和主人,但是它更喜欢空气清新,能让它自由自在生活的故乡——康涅格州乡下的草场。它不像我们中的一些人,渴望功名、钱财、地位……它渴望的是“自由”

这本书的最后一章中亨利猫说的那句话最令我记忆深刻:“既然它的人生是它自己的,它就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成名不让它快乐的话,那成名还有什么意义呢?”

自由和快乐是比名誉、金钱更重要、珍贵的!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